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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双节”期间 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发布时间:2021-12-29

2022年“双节”期间 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全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规范“双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优化节日消费环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扎实做好“双节”期间疫情防控,规范居民生活必需品、防疫物资、旅游服务、交通运输及各商超、酒店、餐饮娱乐等重要商品和服务的市场价格秩序,确保“双节”期间市场消费价格和疫情防护物资价格平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上述各行业的市场价格行为进行重点监管。现对全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不得利用虚假、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
  三、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当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加强价格自律管理,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县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将不定期开展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消费者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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