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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卫生健康委 2021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1-11-04

方城县卫生健康委

2021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汇报

 

2021年,我委承办人大建议7件(其中主办5件、协办2件)、政协提案6件(其中主办4件、协办2件)。协办件按时提交主办单位。所有主办件的正式答复意见均征求了代表和委员满意的意见,实现答复率、见面率均达100%。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长期以来,卫健委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作为检查工作的一面镜子。为高效的完成建议办理任务,结合我委工作实际,成立了以侯其峰主任为组长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委领导班子全员参与,并明确宋金栋副主任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同时对建议、提案的办理严格把关,坚持委领导亲自审阅、签批。委办公室综合承办、全程督办。各业务科室和直属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参与办理工作。到目前为止,所有的建议、提案均已办结,按时限完成了今年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二、严格程序,精心办理

为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和办理实效,我们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及时分解交办。收到建议、提案后,我委进行了认真梳理,根据建议、提案内容,及时下发了建议、提案目录及办理任务分解表,第一时间将办理工作安排部署到位。二是严格审核。各承办科室在回复代表、委员前,委办公室对回复件从文字、格式、内容上进行认真把关,并及时送分管领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办理要求的,退回承办科室重新办理,确保办理到位,答复格式规范、语气恳切、表达准确。三是强化督办。我们建立了重要事项督办制度,由专人负责督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定期通报办理进度和情况,督促各承办科室按期办理。四是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加强与县人大、县政协、县政府督查室以及部分建议、提案牵头单位的联系,随时请示汇报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困难以及工作进度,争取帮助和支持。五是办理建议和提案坚持共商在前、答复在后的办理原则。在办理过程中,通过现场办公、协调,使不少问题及时得到了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超出本部门职权范围的问题,我委实事求是地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出解释、说明情由,以征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和对我委工作的支持。

三、真抓实干,注重实效

我们在建议办理过程中,特别注重扎扎实实、循序渐进地解决一些重点问题,实实在在地推动了一些问题的加快解决。

关于代表在68号建议中提出的“加快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的建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为加快推进医共体建设,我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医改相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强化宏观指导,研究政策措施,破解困难问题,出台了推进医共体建设的实施意见,并结合实际,分别组建了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为龙头的两大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同时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职责分工,形成了“一个领导小组统筹指挥,两大医疗健康集团竞相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力有效开展。

为推进医共体建设,2020年县领导带领医共体建设相关单位人员先后到湖北省枝江市、信阳市息县、安徽阜南县、周口市郸城县考察学习,借鉴外地好的经验、好的做法。结合方城实际,初步起草了《方城县医疗健康服务集团章程》、《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政府办医责任清单》、《关于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和文件,加强顶层设计,扎实稳妥推进。

在推进过程中,我县先后召开了政府办公会、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协调会、常委会。细化目标任务,压实部门职责,对照任务清单,严格时间节点,高质量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尤其在责、权、利共担,人、财、物共管,“一办、五部、七中心”建设、医保支付政策改革及区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要重点着力、加快推进,力争医疗健康服务集团9月底启动运转。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上级部门规定时限,加快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一是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落实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公立医院在核定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倾斜,向人民群众急需且专业人才短缺的专业倾斜。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耗材和检查等收入挂钩。二是明确医共体内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基层医疗机构以提供全科医疗服务为主,当好健康“守门人”。县级医院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为主,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三是科学布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划分服务区域,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不断提升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进一步提升公立医院的综合服务能力,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常见病不出乡、小病不出村”。借助医联体、专科联盟等方式,通过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多种形式,与上级三级医院加强协作,实现精准提升。四是进一步调整完善村卫生室规划设置,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制定“县招、乡用,乡管、村用”的实施方案。

关于代表在69号建议中提出的“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建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积极做好人才招录和引进工作。县卫健委担负起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主体责任,积极协调县委、县政府把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需求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超前谋划,积极推进,在卫生人才培养与规划、经费安排、编制增加、待遇提高等方面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名,正在办理入职手续。同时,畅通人才引进渠道,从源头上抓起,注重导向性宣传,用好用活引进人才优惠政策,在政策兑现上,就高不就低,资金补助足额到位。

(二)完善薪酬激励机制。严格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保障政策,公益二类绩效管理。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下同)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自主决定内部绩效工资比例。绩效分配突出价值导向、业绩导向,多劳多得、同工同酬、优绩优酬。

(三)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一是积极培养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通过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全科医师培训,选派医疗卫生技术骨干到上级医疗单位进修深造。二是建立和完善医疗卫生专家对口支援制度。由医疗卫生专家到基层卫生院临床带教、培训人员,县级医疗单位到基层卫生院定点帮扶、临床带教、培训人员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初步形成了一批基层卫生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三是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培养高层次学科带头人。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选派业务骨干外出学习深造,通过传帮带,培养人才、引进技术。四是组织各类未达到规定学历的卫技人员参加成人学历教育,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实践技能。

关于代表在70号建议中提出的“推进方城县中医院赵河分院项目建设”的建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2020年谋划将方城县中医院赵河分院建设项目纳入《方城县“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拟实施项目。项目选址在现镇卫生院南侧,占地约40亩,拟建设病房楼两栋各六层,建筑面积约为15000 ㎡,并配套道路、广场、绿化等附属设施,总投资约6000万元,项目建成后可增加床位数 292 张。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资金。该项目已经纳入县“十四五”重大发展项目库,并上报到市发改委“十四五”重大发展项目库,等待国家发改委出台“十四五”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

县卫生健康委正积极与市、县发改委对接,及时掌握最新国家投资政策动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早日开工建设。目前,县卫健委正在协调赵河镇卫生院筹措资金征收建设用地,办理相关立项审批手续,争取项目资金到位后第一时间启动项目。

关于代表在71号建议中提出的“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建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争取项目资金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建设和设备配备。一是2019年争取到“贫困地区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资金369万元,建设了清河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楼、古庄店镇卫生院医技综合楼扩建,为小史店镇卫生院配备了CT、为柳河镇卫生院配备了DR、为杨集镇卫生院配备了彩超、为城关镇卫生院配备了1.48T核磁共振;2020年争取到特别抗疫国债800万元,实施了广阳、赵河、小史店、拐河、独树、博望、柳河、古庄店等8个乡镇卫生院的发热门诊建设项目和券桥、二郎庙、杨楼、城关、杨集、四里店、清河、袁店等8个乡镇卫生院的发热哨点诊室建设项目及16个乡镇卫生院的发热门诊暨发热哨点诊室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较好改善了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二是谋划了小史店镇卫生院、广阳镇卫生院、杨集镇卫生院、拐河镇卫生院、二郎庙镇卫生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和赵河镇卫生院、清河镇卫生院、独树镇卫生院扩建项目。这些项目已经上报并纳入市、县“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上项目单位正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先期进行土地征用和规划工作,争取项目资金并启动实施。三是按照当前医改和医保政策规定,不允许医疗设备厂家附加耗材试剂供应等条件对医疗机构免费投放医疗设备。为改善乡镇卫生院设备更新问题,县卫健委采取三种方式解决:a.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项目资金,有序更新设备。譬如依托国家丙肝防治项目,为古庄店镇卫生院采购更新一批检验设备;b.调整优化乡镇卫生院收入结构,积累资金,用于更新设备;c.协调社会团体和企业对乡镇卫生院捐赠医疗设备。譬如2020年,慈善企业捐赠杨集镇卫生院一台救护车。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逐年招聘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名,正在办理入职手续。同时,认真组织2021年度的“特招”和“特岗”工作,力争本年度再为乡级医疗机构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33人,特岗全科医生5人。二是提升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全面设置正高级岗位,以往未明确正高级结构比例标准的事业单位在所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的5%以内确定。对于以往已明确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的事业单位(不含豫人社〔2019〕16号文件规定范围的事业单位),可在原标准基础上上浮3%。事业单位也可结合人员队伍现状,将上浮比例用于副高级以下岗位。三是放宽乡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对于乡镇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按照宜合则合、宜分则分的原则,采取统筹合并、分单位等不同方式进行设置,保证岗位管理在基层乡镇的有效运行。四是创新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对于累计在乡镇工作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县乡事业单位已聘专业技术人员,在岗位设置管理和调整时,可不占本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五是开辟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绿色通道。对县乡以下事业单位已复核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条件,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未聘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三)合理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近年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逐年增加,但此项资金的使用有严格的政策规定,主要以购买服务的形式用于卫生人员的补贴,必要耗材的补助及相关支出,尚不能支持用于基础建设和设备大件购置。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进行绩效考核的前提下,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足额拨付补助资金,以提高基层人员工作积极性。

关于代表在72号建议中提出的“加强农村精神病人管理治疗”的建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充分发挥政策优势,加强医疗救治保障。目前,主要从公共卫生补助资金、医保报销和以奖代补政策三个方面降低精神病医疗救治费用。一是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与当前医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紧密结合,按照原省卫生厅下发的《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保障措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将居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社区随访管理,所需经费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统筹安排。二是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居民医疗保障范围,积极推进大病保险制度,切实降低患者个人支付比例。加强衔接、简化程序、优化管理,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双向转诊转院制度,提供及时便捷的结算报销服务。三是通过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每年县政法委都组织开展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工作,被定为3级及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其监护人每年可享受3600元的补助,由县财政局专款拨付。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诊疗服务水平。目前,我县共有两家社会民营力量开办的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分别是方城康宁精神病专科医院和方城慧康医院。康宁医院于2016年4月被批准为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院。医院住院病人一般分为低保、五保、一般参合和自费患者等四类人员。低保、五保和一般参合患者,均享受农合报销;低保和五保还享受贫困救助;五保除享受以上政策外,还享受扶贫救助;以上三类患者超过一定数额,还享受大病救助报销(报销通过医保系统自动实行“一单制”结算报销)。慧康医院目前正在申请医保定点资质。按照一级医院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卫健委按照原卫生部《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的有关精神,建立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紧紧抓住省卫健委加强市县级综合医院精神执业医师上岗培训工作的机遇,积极组织专业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管理培训班,通过培训和考核将符合条件的非精神科医师转岗为精神科执业医师。

(三)加强医院精神专科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专业科室建设,依据《健康南阳2030规划纲要》,加强县级公立医院精神科建设。二是努力提高重性精神疾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诊断与鉴别诊断等技术水平。通过组织开展县域重性精神疾病防治技术基层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重性精神疾病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鼓励引导社会资源及慈善捐助建设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扩大救治覆盖范围。四是谋划建设一家公立精神病专科医院,目前正在筹划征地事宜。

关于委员在74号提案中提出的“如何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做好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一是为解决基层卫生人才匮乏的现状,省卫健委拟自2021年开始继续实施“369人才工程”。根据全县医疗卫生单位的用人需求,2021年度报特招需求数108名(其中县级医疗机构75名,乡镇卫生院33名),特岗全科医生计划数5名。二是针对护理需求量大,特招计划要求学历(本科)太高的实际问题,委领导多次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协调编制、人社部门降低学历门槛,招录中专以上学历护士29名。

(二)加大全科、妇产科、儿科等紧缺专业医生培训培养力度。继续采取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及转岗和岗位培训等方式,为乡镇卫生院培训全科医生,争取到2025年实现全县“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3人以上”目标。

(三)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培训计划。实施对乡、村卫生人员的“填空计划”,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管理和业务骨干人员。实施县级医院培养管理干部、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的“重塑计划”,为县级人民医院培训培养学科带头人和医院管理干部。

(四)开展常规性的医务人员培训。定期选派医德好、技术精的中青年技术骨干到上级医疗机构或医学高等院校进修学习,促使其快速成长。  

(五)畅通人才引进渠道 。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离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探索出台卫生人才优惠政策,畅通进入渠道,对医疗卫生单位所缺的高层次人才尽量简化手续,开辟“绿色通道”。积极引导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并要求新进乡镇卫生院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优先招录全科医学专业类毕业生,鼓励上级医院卫技人员向下流动;鼓励退休卫技人员应聘到基层工作,保持其退休待遇不变。强化县医院、县卫生监督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对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有计划组织基层专业人员到上级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进修学习、参加有关学术活动。

(六)建立完善卫生人才评价机制。加强卫生人才的考核和奖惩,规范卫生管理人才的推荐测评,规范专业技术人才的执业资格注册等制度,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评价机制。

(七)完善薪酬激励机制。严格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保障政策,公益二类绩效管理。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自主决定内部绩效工资比例。绩效分配突出价值导向、业绩导向,多劳多得、同工同酬、优绩优酬。

(八)多措并举,切实强化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一是完善投入机制。明确政府在卫生健康事业中的主导地位,建立和完善与经济水平相适应的经费保障制度,确保对卫生事业投入的增长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确保卫生事业投入占同级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有所提高。二是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加大对农村卫生人才经费的投入,并根据财力逐年增加。三是依托上级人才工程项目,积极多渠道引进人才,足额及时落实补助资金。

关于委员在75号提案中提出的“增加方城县人民医院医护人员”的建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聚焦人才引进,扩大人才增量。实施好南阳市“诸葛英才计划”,持续推进“369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全方位、多层次的引进人才。一是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加强与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县委、政府和组织人事部门的支持。二是全面摸清县医院人才队伍现状,及时掌握单位急需人才和紧缺人才,通过招才引智、特招等形式,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三是今年4月份,特招计划为县人民医院招聘临床医学、护理等51名专业技术人员。

(二)探索实行人事代理制度。传统的在编考试已不适合现代医院的高速发展,有很多地方医院已经实行人事代理,这样可以加快和简化人才的引进程序,解决医院人才紧缺现象。因此,县卫健委正积极向有关部门汇报,争取早日实行人事代理制度。

(三)开辟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对公开招聘的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人员,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首次岗位聘用时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对引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在没有相应岗位情况下,可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特设岗位,不占单位常设岗位结构比例。

关于委员在76号提案中提出的“开展‘健康之家’评选”的建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我委每年都在组织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开展居民合理膳食指导工作,其中包含了对《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的宣传和解读,今后,我们还要持续开展这项工作。

(二)开展了全民“一二”健康生活方式,“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县电视台“健康素养大讲堂”、“卫生与健康”、“科普大风车”栏目和“方城消息报”、“方城微疾控”等平台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了全县居民健康生活行为能力和慢性病防控意识不断提高。

(三)按照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辖区内的精防医生按时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随访治疗服务工作,指导患者或在监护人督促下规范用药,动态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病情,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并进行相应处置或转诊处理。并在每季度开展患者家属健康教育和护理知识培训课,或病情严重的患者家属进行面对面护理知识传播,使每位患者家属学到了丰富的家庭治疗护理知识。对于贫困家庭,依托县“健康扶贫”工作平台,做好贫困家庭慢性病规范管理工作。通过实施“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救助”、“免费体检”、“健康教育”等一系列健康扶贫政策,使一些贫困家庭的慢性病患者能够得到优质的慢性病治疗与规范管理,不仅提高了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也使慢性病防控工作得到了更好的开展。

(四)我委在县四大家和乡镇建设“健康小屋”,通过建设健康小屋,提高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早期发现和管理水平,倡导现代自助式健康管理模式,逐步形成现代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关于委员在77号提案中提出的“进一步加强改进乡村医疗条件”的建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关于“提高农村医技人员待遇”的建议。一是提升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对以往未明确正高级结构比例标准的事业单位在所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的5%以内确定,已明确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的事业单位(不含豫人社〔2019〕16号文件规定范围的事业单位),可在原标准基础上浮3%。事业单位也可结合人员队伍现状,将上浮比例用于副高级以下岗位。二是放宽基层医疗单位岗位设置。按照宜合则合、宜分则分的原则,对基层乡镇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采取统筹合并设置、分单位设置等不同方式进行设置,保证岗位管理在基层的有效运行。三是创新基层医疗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对于累计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县乡医疗单位已聘专业技术人员,在岗位设置管理和调整时,可不占本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四是开辟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绿色通道。对县乡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已复核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条件,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未聘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五是创造条件为乡级医疗机构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33人,特岗全科医生5人。六是为全面提升基层医务人员的能力素质,逐步解决基层卫生人才匮乏的现状,结合单位空岗情况及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名,正在办理入职手续。

(二)关于“改善乡村医疗器械条件,增设所需医检设备”的建议。这个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从业人员资质问题。按照医疗器械操作规范要求,绝大多数的专业医疗器械操作,需要操作者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或相关专业毕业证方可进行检查治疗。现实情况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多数缺乏相关设备的操作专业人才,不能无资质开展治疗检查,制约了乡村两级医疗器械购置。二是乡村两级医疗机构职能所限。乡级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主要承担公共医疗服务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工作,这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技术基本成熟,不需要过多的设备进行检查确认。为避免小病大治和增加群众就医负担,国家对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所需配备设备标准有明确指导要求,就是为了防止过度检查和过度治疗。三是诊疗收费问题。发改部门对各项医疗检查收费有明确收费标准,只有经过批准的项目才能从业收费。同时,受乡村两级诊疗收费目录限制,乡村两级不能随意增加收费项目。以上三个方面,客观上制约了乡村医疗设备增设和部分诊治活动。

为提高乡村两级诊疗水平,实现医疗资源普惠共享,县卫健委按照上级要求,连续多年实施了医疗机构对口帮扶、上级专家到基层定期坐诊指导、开展免费义诊等活动,及时将相关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技术传授给乡村两级,有效提升了乡村两级的诊疗服务水平。

(三)关于“尽量减少或降低一些医保限制,让患者能够在乡村医疗部门得到医治,减少患者报销以外费用”的建议。2019年8月,国家医保局公布了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要求各省市严格执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并明确各省市对于既往调增的乙类药品,要在3年内逐步调整,最终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一致。根据医保相关政策,我们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建议,及时调整完善药品目录,减少患者报销以外费用。

 

方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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