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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流程图

发布时间:2021-11-03

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流程图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1.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购机。经销企业出具购机发票(发票上必须注明补贴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姓名等信息。)、产品合格证。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2.补贴资金申请: 购机者自主向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并携带所购机具(免于现场核验、安装类机具除外)和提供以下资料:1、个人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在使用县农村信用社开设的“一卡通”银行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在使用县农村信用社开设的“一卡通”银行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2、经销企业出具的购机发票(发票上必须注明补贴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姓名等信息。)、产品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3、牌证管理机具,要先行办理证照,需携带已办理的牌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机购置补贴服务大厅申请

3.验公示信息: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按照《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补贴资金兑付:县财政局审核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

4.补贴资格确定: 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按照申请先后顺序的原则,当场依次确定补贴资格,办理手续:将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机者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购机发票原件照片、人机合照等上传到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出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登记并保存购机补贴申请人的联系电话和银行帐号,交由购机者签字确认;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县财政局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加盖公章,由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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