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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城县支持牛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7-27

解读:方城县支持牛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将发展牛产业作为乡村产业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强力推进。以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为主要抓手,大力推进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发展产业化、产品绿色化,着力提高产业质量效益和品牌竞争力,将我县打造成为全省养牛大县,全力助推南阳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牛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牧循环。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过腹转化增值和养殖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促进变废为宝、种养结合、循环发展,夯实产业基础。

坚持规模养殖。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培育一批养牛大镇和养牛专业村。

坚持龙头带动。深化“以大带小”协同发展机制,推进“户繁、企育、龙头带动”“规模养殖、集群发展”等产业模式,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化龙头企业,提升发展活力。

坚持链式发展。围绕牛源奶源不足、上下游联结不紧等产业发展短板,不断延链补链强链,推动种、养、加、销产业一体化,实现三链同构、融合发展。

坚持联农带农。千方百计让农民参与到肉牛奶牛产业发展的各环节、全链条,把就业岗位和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在县域、留给农民,优先保障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利益,切实以牛产业振兴助力乡村振兴。

三、发展目标

2022年,全县肉牛饲养量达到9.2万头,其中,存栏5.2万头,出栏4万头,奶牛存栏达到0.2万头;2023年,全县肉牛饲养量达到10.8万头,其中,存栏6.2万头,出栏4.6万头,奶牛存栏达到0.3万头;2024年,全县肉牛饲养量达到12.2万头,其中,存栏7.1万头,出栏5.1万头,奶牛存栏达到0.4万头。到2025年,全县肉牛饲养量达到14万头,其中,存栏8.4万头,出栏5.6万头;奶牛存栏达到0.4万头,奶产量达到0.5万吨,实现牛饲养量10万头以上养牛大县目标。

四、重点任务

(一)优化养牛产业区域布局。在综合考虑土地承载能力、饲草饲料资源等优势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全面统筹,科学谋划,依靠龙头带动,大力发展规模饲养。全面推广“村集体建场、经营主体租赁”发展模式,引导养牛“退村进场”,稳定壮大农户母牛养殖主体。选择一批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养牛乡镇,统筹建场补贴、贷款贴息、风险补偿、保费补贴等政策,开展养牛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建设,加快扩大养殖规模,实现全县牛产业的区域化布局、科学化生产。鼓励各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中央、省、市扶持的牛产业项目,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强度,撬动社会资本,保证牛产业发展需要。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开展养牛示范创建。根据现有资源基础,确定拐河、杨集、独树、二郎庙、小史店、博望、广阳、柳河、清河等9个乡镇为示范乡镇,整乡整村开展养牛示范建设,每乡镇至少培育1-2个示范场、2-3个示范村和30-50个肉牛奶牛养殖示范户。到2025年,全县肉牛奶牛饲养量在万头以上的示范乡镇9个以上,规模养殖示范场20个以上,千头以上养牛示范村35个以上,养殖示范户达到1000户以上,带动全县牛饲养量增长60%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培育母牛养殖主体。以德南牛等新品种培育项目实施为契机,在项目区内的二郎庙、独树、杨集、拐河、广阳等乡镇大力推广“户繁、企育、龙头带动”产业模式,引导鼓励农户引进良种母牛,积极推广性控冻精、胚胎移植等先进繁育技术,加快培育肉牛基础母牛中小规模养殖经营主体,促进肉牛基础母牛快速扩群。到2025年,全县培育养殖肉牛基础母牛10头以上的场户发展到1000户以上,按照“退村入场”的原则,实现集约化养殖。通过性控冻精技术推广,使出生的子代90%以上为期望的性别,实现肉牛优良品种人为控制后代性别进行扩繁,新增犊母牛增长率达到45%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加快德南牛的保种开发利用。继续加强南阳牛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2022-2025年,全县每年推广德国黄牛冻精5000剂以上,杂交改良后代3500头以上。在市级实施南阳肉牛冻精颗粒(细管)免费供应政策的基础上,县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专项资金,对配种服务费予以补贴,同时,努力争取市级以上有关种业方面的扶持政策,并落实到位。支持开展肉牛奶牛品种登记、生产性能测定等育种基础性工作,加快高产奶牛核心群组建,对繁育符合条件母犊的规模奶牛场,按照每头不高于8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发展肉牛奶牛规模养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入社会资本,打造从牧草种植、饲草加工、良种繁育、快速育肥、屠宰加工到产品营销的全产业链,开展产业布局和延链、补链型股权投资及产业并购,培育龙头企业,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对创建成功的每个省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在享受国家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由县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500万元。2-3年内,全县改扩建500-1000头牛场4个、千头牛场7个,新建规模养殖场15个以上,新增畜位10000个,总畜位达到20000个以上;新建、扩建奶牛场3个,新增奶牛规模养殖量2200头,总规模养殖量达到3500头。县级财政对新建标准化畜位肉牛200-499个、奶牛200-299个以内的养殖场,按照每个畜位分别不高于1000元、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全县规划建设3-5个肉牛、奶牛活畜交易市场,对建立完善肉牛、奶牛活畜交易市场的有关主体,由县级财政给予5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补贴,具体奖励数额实行一事一议。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实施屠宰及奶业加工增效行动。逐步规范肉牛屠宰,落实“集中屠宰、集中检疫”管理制度。发展精深加工,优化升级产品结构,扩大牛排、牛肉干等牛肉制品和巴氏奶、酸奶等低温奶生产,开发奶酪、功能性乳制品等高附加值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抢占高端市场。由税源地财政对屠宰及奶业加工企业的银行贷款,按照同期基准利率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的贴息。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开展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秸秆青贮、黄贮、氨化、微贮等秸秆饲草化集成配套技术,努力提高农作物秸秆饲料化率,到2025年,全县秸秆饲料化率达到40%以上。积极争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粮改饲试点、杂交构树种植等项目,强化种养结合示范引领,鼓励规模养殖场自建优质饲草基地。到2025年,全县优质牧草种植面积发展到3万亩,为两牛发展提供优质饲草。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八)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结合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建设3个肉牛养殖和1个奶牛养殖县级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着力打造集示范展示、技术指导、观摩培训等多功能的科技示范服务平台。围绕牛产业发展,全县遴选培育一批科技示范主体,其中,培育肉牛养殖科技示范户30个,培育奶牛养殖科技示范户5个,示范推广精准饲喂、秸秆饲料化、杂交改良、粪污资源化利用、重大疫病防控等主推技术。全县畜牧科技人员全员参与技术对接,实行“一对一”专家上门技术帮扶,帮扶覆盖率达到100%,培训覆盖率达到100%,科技示范主体满意度达到100%,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主推技术到位率95%以上。

    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九)落实重大疫病防控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持续强化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结核病和牛结节性皮肤病等动物疫病防控。支持开展国家级、省级“两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净化场、净化示范区、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创建,提高生物安全水平。逐步完善和落实好病死牛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落实养牛保险政策。全面落实奶牛、肉牛基础母牛保险政策,扩大保险覆盖面,力争全县肉牛基础母牛参保率达到90%以上,降低农户母牛养殖风险。奶牛保额10000元/头,费率4%,保费400元/头,承担比例为中央50%、省级25%、县级5%、农户20%;肉牛基础母牛保额8000元/头,费率4%,保费320元/头,承担比例为省级25%、县级45%、农户30%。对存栏基础母牛10头以上(含10头,要求相对集中饲养)且参加基础母牛政策性保险的养殖经营主体进行补助,采取“先投保后补助”的方式,实行基础母牛存栏定主体、投保基础母牛数量定资金,根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对符合条件的投保基础母牛,每头补助不超过1000元。建立保险联动机制,养殖过程中出现的病死牛由县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处理,处理费用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一)实施生态化绿色化发展。推进种养结合,鼓励养殖场通过土地流转、签订协议等方式,就地就近消纳粪污。引导养殖场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模式,将符合条件的肉牛奶牛养殖粪污处理利用优先纳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等项目支持范围。优先支持肉牛奶牛养殖场创建“河南省美丽牧场”和“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县级财政对创建成功的养殖场分别给予10万元和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解读链接:https://www.fangcheng.gov.cn/content/135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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