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2022年第5号
发布时间:2022-1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和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方城县审计局组成审计组,对方城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县医保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二级单位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和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心进行了延伸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编制情况
方城县医疗保障局成立于2019年3月,是实行财政全供的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机构5个,机关行政编制7名,实有人员6名。其职能是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下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心。
(二)2021年度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2021年,总预算执行比例95.34%,未支出预算18.59万元,其中:县财政局批复医保局支出预算143.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56万元,公用经费56.67万元),实际预算支出执行126.97万元,执行比例88.65%;本级追加支出预算255.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0.41万元,公用经费49.42万元,专项经费206万元),追加支出预算执行253.49万元,执行比例99.09%。年初恢复零余额用款额度52.2万元,年度支出52.2万元,年末财政收回额度16.52万元。
(三)“三公”经费及会议活动费支出情况
县医保局提供报表反映,2021年三公经费及会议活动费支出93440元,比2020年37847元上升146.89%。其中:
1.2021年公务接待费24633元,比2020年2250元上升994.8%。
2.2021年会议费68807元,比2020年32062元上升114.61%。
3.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比2020年3535元下降100%。
4.因公出国(境)费用两年均为零。
审计结果表明,县医保局能够按照县财政局相关要求组织实施2021年度预算管理工作,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的有关规定,但审计发现存在预算编制不合理预算执行率低等问题,有待进一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预算编制不合理造成预算执行率低。
(1)2021年县医保局预算编制文明单位奖金7.15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报表反映无上述支出。
(2)2021年县医保局办公费预算35.72万元,比实际支出17.33万元多18.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预算5.15万元,比实际支出0.54万元多4.61万元。
(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部分公用经费和日常项目未按规定压减。县医保局提供报表反映,2021年印刷费支出321464元,比2020年137821元上升133.25%;2021年公务接待费支出24633元,比2020年2250元上升994.8%;2021年会议费支出68807元,比2020年32062元上升114.61%。
(三)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问题
接待报销凭证不合规38549元。2021年度,县医保局公务接待费支出24633元,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公务接待费支出13916元,合计38549元,均未凭接待公函列支,且没有附接待人数、陪客人数、接待标准等资料。
(四)违反资产管理规定方面的问题
应计未计固定资产335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心2021年办公费中列支打印机1台3350元,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方城县医疗保障局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