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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指南

发布时间:2023-02-22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指南

一、就业见习申报

对象范围:县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均可申报见习单位。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县域内已办理实名制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

申请条件:县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均可申报见习单位。

申请材料1.单位申请。用人单位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服务大厅”(http://222.143.34.190:8081/jyweb),向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2.资料审核。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核,提出初步意见。3.考察评估。对通过材料审核的申请单位,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专家对其见习场所、管理制度、师资配备、经营管理等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提出专家评估意见。4.公示认定。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专家考察评估意见,将拟认定见习单位名单在部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发文确认。

见习单位及岗位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1.就业见习单位申请报告;

2.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附件1);

3.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附件2);

4.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组织登记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理流程见习单位完成见习工作后,可通过河南就业服务大厅”(http://222.143.34.190:8081/jyweb),按季度或者半年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提供以下材料:

1.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附件6);

2.见习人员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仅在全省就业信息系统应用前提供);

3.就业见习协议书;

4.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发票复印件;

5.见习单位按月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明细帐(单)。

6.留用见习人员的见习单位,还需提供见习单位与留用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书复印件。

办理时限:随时受理,每半年集中确定一批。

办理地点:方城县便民服务中心二楼58号窗口

咨询电话:0377-67290376,0377-65076780。

二、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服务对象: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条件: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材料:实行先缴后补,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标准按,上年度非私营企业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缴费金额的2/3。其他社保补贴为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资金拨付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及时办理。

办理地点:方城县便面服务中心二楼60号窗口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现场告知、电话通知

咨询电话:67290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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