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关于进一步加强“办不成事”受理窗口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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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关于进一步加强“办不成事”受理窗口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机关党工委,县效能中心、县直各部门:
为扎实推进“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提升审批服务质效,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的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方城县政务服务大厅增设解决“办不成事”受理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咨询和引导,集中处理和解决企业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疑难问题,千方百计帮企业群众把“办不成的事”办成、办好,让企业群众少跑腿、好办事。
窗口主要受理范围:
解决“办不成事”受理窗口负责受理、协调督促解决以下问题:一是企业、群众通过线上或线下申请办理,非企业、群众自身原因未能成功受理、成功审批的事项;二是窗口单位落实“最多跑一次”不到位,未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让企业、群众多次跑办不成的事项;三是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态度简单粗暴、推诿扯皮,应办不办或随意增加前置条件,“吃拿卡要”等问题;四是窗口单位工作人员与中介机构形成利益关联,违规办理业务等“窗口腐败”问题;五是其他影响政务服务效率、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
窗口主要工作职责:
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服务质量不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形式主义,工作不落实,政令不畅等突出问题。
窗口运行流程:
1、咨询登记。咨询台负责对企业群众提供咨询引导,对属于“办不成事”范畴的问题,主动引导至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进行反映。
2、受理登记。“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中心工作人员(专人)负责对线上线下反映问题进行受理登记,根据问题反映人和值班科长沟通情况,将反映人信息和问题具体情况在电脑端详细录入“办不成事”收件登记表(电子版),录入完成后打印,纸质版需经反映人现场确认签名保存。
3、综合研判。
1.对登记受理的问题,由县政数局工作人员、值班行政审批科科长2人及时开展研判(必要时需问题涉及单位行政审批科科长参与),提出处置意见。
2.构建“办不成事”问题“首问责任人――业务科室负责人――单位分管领导――单位主要领导”四级责任链条。经工作专班综合研判,业务科室负责人不能解决的问题,实行问题事项提级办理,召开问题专项会议进行研究。
4、问题移交
1.经研判能够马上办理的,由县政数局工作人员立即督促问题相关单位负责人予以办理解决。
2.情况复杂的,由县政数局工作人员制发《交办单》,及时移交相关单位督促办理,由县政数局工作人员签字移交,由相关单位负责人签字接收。如涉及多个单位,则一式多份同步移交。
3.对于涉法、涉诉、涉访等不在政务服务范畴内的问题,制发《转办单》转交有关部门办理,由相关单位联系人签字接收。
4.对于大厅窗口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和作风问题,经工作专班研判后,转交县纪委监委按有关规定办理。
5、限时办结。各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交办单》《转办单》上的时限办结相关事项并及时将事项办理情况向反映人回复,同时将“办不成事”事项办理情况呈批表纸质版加电子版反馈至“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6、评价反馈。工作专班收到情况回复后,对于予以认可的事项,要尽快回访反映问题的企业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和满意度评价,并对资料及时存档、完善事项办理台账;对于不予认可的事项,要进行二次交办,并根据实际情况研判是否启动追责问责程序。工作专班要根据相关单位情况判定是否需要二次回访。
7、二次研判。对于同类问题的后续处置,要坚持一个问题解决一类事,建立并巩固长效机制。对各单位回复问题处理情况进行二次研判,如有需要则制发二次交办单,督促相关部门形成政策文件或特殊问题专项处理办法,形成“办不成事”信息库。
8、分析上报。每月月底,由政数局工作人员将本月问题台账及解决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月度分析报告上报上级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