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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使用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3-03-14

方城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使用申请指南

 

一、包含内容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主要包括强制免疫补助经费(包括疫苗款、防疫员补助等)、强制扑杀补助经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动物疫情防控等方面的资金内容。

(一)强制免疫补助

1.补助内容

主要用于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等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储存、注射(投喂)、免疫效果监测 评价、疫病监测和净化、检验、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储备、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工作,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以及对实施和购买动物防疫服务(防疫员等)等予以补助。

2.补助经费标准

强制免疫疫苗补助经费根据河南省招投标价格及每年春秋防根据养殖量订购的疫苗数确定。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经费根据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实际参加数量确定。其他疫苗储存、注射(投喂)、免疫效果监测评价、疫病监测和净化、应急储备、防护等防控用品根据实际需要采购。购买动物防疫服务等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补助。

(二)强制扑杀补助

1.补助内容

主要用于在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过程中,对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给予补偿。目前纳入我省强制扑杀财政补助范围的疫病种类包括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结核病、包虫病、马鼻疽和马传贫。

2.补助标准及补助经费测算

强制扑杀财政补助经费根据实际扑杀畜禽数量、补助测算标准和财政补助比例测算。并根据畜禽大小、品种等因素细化补助测算标准。

各县镇(街道)负责将强制扑杀畜禽的品种、数量、时间、地点等及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将强制扑杀实施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核实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并同时报送县财政部门。

(三)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补助内容及标准:主要用于对养殖环节病死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对象为承担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中央、省、市下达给我县的资金及我县实际情况合理分配补助给病死畜禽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实施者。

    二、经费申请、拨付、发放及使用

县农业农村局(畜牧)根据全县疫苗实际招标价格、需求数量、政府购买服务数量及动物防疫工作等需要,结合中央、省、市财政补助经费切块下达到我县的补助资金,根据实际上级拨付的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向财政局提出资金使用申请,县财政部门根据县农业农村局(畜牧)提供的实施方案及项目报账资料等拨付资金。

三、工作开展情况

1.工作开展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原则。

2.工作标准: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免疫密度≥90%,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0%。

3.前期工作:为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强制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县人民政府调整了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成员,制定了《方城县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开展好以“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为主、适时补针为辅“的动物防疫工作并达到预期的效果。

4.抽查验收: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春秋两季集中免疫”结束以后,通过县级实地抽查乡级2个村,每个村3-5家散养户进行验收,验收合格。

5.目标实效:2022年重大动物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群体免疫密度为95%,应免密度均达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为0,方城县辖区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拨付中央、省、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821.13万元。

四、管理情况

(一)资金实施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2022年财政拨付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538万元、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166万元、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117.13万元,共计821.13万元.

2、资金执行情况:2022年补助资金支出,用于强制免疫疫苗采购资金501.4万元。用于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166万元,强制捕杀4万元,乡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59万元,其它90.73万元。补助资金累计821.13万元。

3.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层层审批管理使用。

(二)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2022年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群体免疫密度为95%,应免密度均达100%;按照要求拨付2022年中央、省、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821.13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2022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为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为100%。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综合分析评价:通过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的实施,强制免疫病种群体防疫密度均达95%以上,应免密度均达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为0;保障了我县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态环境安全,评价结论为100分。

六、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没有发生大规模重大动物疫病情况。

 

咨询电话:0377-67232636

地址:方城县城关镇人民路8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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