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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3-03-16
       为了打造优良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意识,3月15日,方城县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艾盈桦,副县长薛党勤,县政协副主席包学强出席活动。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等14家理事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执法人员,志愿者和企业负责人共400余人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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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主要领导重点围绕“提振消费信心”活动主题,分别结合各自职能,对如何激发消费潜力、释放消费活力、满足消费需求、推动消费升级等方面总结了好的经验做法、明确了总体目标和措施,表明了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坚强信心和决心。裕客隆代表企业作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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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党勤在讲话中从加大宣传教育,深化消费意识;强化监管职能,营造安全消费环境;凝聚工作合力,健全长效机制三个方面提出了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围绕“提振消费信心”的主题,聚焦消费者“急难愁盼”问题,全方位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聚焦消费环境优化、群众多元消费需求和消费市场扩容提质,努力构建“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新格局,真正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增加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不断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安心、放心、舒心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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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单、假冒伪劣商品展示、设置咨询台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工作人员积极向过往群众讲解识假辨假知识,为消费者答疑解惑,进一步增强消费者安全消费、健康消费意识,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此次活动共悬挂横幅20余条,摆放展板30余块,发放宣传彩页1000余份,受理群众咨询2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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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结束后,在县垃圾处理场对假冒伪劣产品进行了集中销毁,涉及食品、药品、药械、纺织品、日用品、陶瓷品共6大类47种,总价值十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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