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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第十六届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23-01-05

方城县第十六届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纪要

20232

 

2023年1月3日,县长李霞主持召开县十六届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集体学习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中央、省、市关于年终岁尾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对环境保护、开发区发展规划、工资待遇、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等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现纪要如下:

一、集体学习

(一)集体学习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近期召开的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为我们做好今年经济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县上下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上来,深度融入省委“十大战略”、市委“一二三六十”工作布局,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快推进市域副中心城市建设。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对国际国内形势的科学判断,准确把握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政策取向、重大部署,着力稳预期、强信心,创造性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牢牢把握“五大任务”“六个统筹”,深入研究国家财政、货币、产业、科技、社会等重大政策,积极向上争取,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努力在新赛道上抢先领跑,在新格局中创建优势。要围绕高质量建设市域副中心城市发展定位,紧盯市委、县委确定的经济发展目标,持续抓好经济运行、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市场主体培育、优化营商环境、城市更新、乡村建设、特色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深入挖掘潜力,补齐短板弱项,科学务实进取,确保实现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全市发展大局多做贡献。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财政投入,统筹抓好就业、教育、养老、医疗等工作,统筹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和煤电油气运保障供应,高度关注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用心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持续增进民生福祉。要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统筹抓好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平安建设等工作,加强风险研判、制定应急预案,提高风险化解处置的超前性、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集体学习《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会议指出:省政府出台《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决策启动、决策出台程序、决策执行和调整以及决策监督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是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的有效举措。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规定》实施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贯彻,全面掌握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要求,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确保政府系统每项重大决策都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运行。要对照《规定》要求,抓紧制定相应配套制度,优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保障法制统一,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和水平。要强化监管问效,加强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将重大行政决策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决策机关的重要内容,并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确保依法决策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同时,各位班子成员要抓牢抓实抓细分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及时对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持续增强补弱,争取更多工作创一流、出经验、树典范,为高质量建设市域副中心城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三)集体学习国、省、市年终岁尾安全生产有关要求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临近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形势更为复杂、任务更加艰巨,特别是近日河南安阳“11·21”火灾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安全生产须臾不能放松,必须深刻汲取教训,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安阳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举一反三,突出抓好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危化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安全、城乡建设和市政施工、城镇燃气、电气焊等8大领域专项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要扎实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紧盯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加强火源管控,强化隐患排查,做好应急处置,做到“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最大程度减少火灾次数和灾害损失。要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销售、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行为,加强重点时段巡查检查,持续巩固烟花爆竹“零销售、零燃放、零库存”成果。要压实各方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信息报送,持续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守土有方。

二、关于环境保护有关问题

会议明确:原则同意县生态环境局提出的《方城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方城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副县长任义卓牵头,生态环境局负责,会同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方案》和《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经法制部门把关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三、关于开发区发展规划有关问题

会议明确:原则同意县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的《方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年)》。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赵国臣统筹,副县长王桥、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李振广牵头,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会同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科工局等单位,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规划》进一步修订完善,经法制部门把关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四、关于乡镇工资待遇有关问题

会议明确:

1.原则同意县人社局提出的关于提高乡镇工作补贴的建议。乡镇工作补贴在现有标准基础上,近郊乡镇每人每月增加130元,远郊乡镇每人每月增加180元,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赵国臣统筹,副县长薛党勤牵头,人社局负责,会同组织部、财政局、编办等单位,依法依规按程序做好人员澄底造册、补助发放等工作,并将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2.原则同意县人社局提出的关于落实乡镇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车补待遇的建议。副县长薛党勤牵头,人社局负责,会同组织部、财政局、编办等单位,积极与上沟通对接,做好政策衔接,依法依规按程序、按标准适时落实。

五、关于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问题

会议明确:原则同意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的《进一步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副县长樊海鹏牵头,农业农村局负责,会同财政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乡村振兴局等单位,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经法制部门把关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六、关于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有关问题

会议明确:

    1.原则同意县住建局提出的关于由江苏凌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自筹资金,实施城区第一污水处理厂3期扩建工程,特许经营权期限、污水处理费用单价均与1期工程保持一致的建议。副县长任义卓牵头,住建局负责,会同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统筹推进项目手续办理、规划建设、运营及服务保障等工作,确保项目快开工、快建设、快见效。

2.原则同意县住建局提出的与社会资本方合作,对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打包建设运营的建议。副县长任义卓牵头,住建局负责,会同财政局、开发区管委会、国资中心等单位和相关乡镇,依法依规按程序选择实力强、信誉好、资质全的国有企业,与县惠民公司配合成立合资公司,对第二污水处理厂、超硬材料园区污水处理厂、二郎庙(望花湖)污水处理厂资产进行盘活,对新建污水处理厂进行投资建设。具体协议签订由任义卓县长负责。

3.原则同意县住建局提出的关于实施城区污水综合整治项目和第三供水厂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建议。副县长任义卓牵头,住建局负责,会同财政局、公共资源交等单位易中心,依法依规按程序选择资质全、信誉好、实力强的咨询机构,承担城区污水综合整治项目和第三供水厂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以上研究决定事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不一致,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出席人员:李  霞  岳太斌  郭  鹏  薛党勤

王  桥  薛洁原  曲红军  任义卓

樊海鹏  侯春湘  李振广  金玉刚

列席人员:周  勇  杨  秋  贾贵海  郭金造

          任怀卿  李  萍  韩  强  孙德建

          吕金晓  李绪伟  张付怀  马永胜

          闫雪锋  张金付  张  强  闫付军

          曲松伟  李锡英  张天庆  顾晓东

          刘荣丽  刘长山  娄桂献  吴志高

          郭秀文  李志杰  徐明晓  姬铁增

          韩运钊  李勤俭  王合欣  崔东升

          李长涛  辛小明  沙  淼  张建春

          吴  伟  孔德猛  赵新亚  王升晖

王大勇  王  涛  鹿一凡  马  飞

杨广斌  徐  洋  刘  凯  冯  冰

薄建旭  毛铭源

 

 

     202315


 

主办:县长办公室                  督办:县委县政府督查局

本期发:县委、县政府领导及县政府办公室各位主任;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单位。

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5日印发



                                          (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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