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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 登记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1

关于开展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

登记工作的公告


为严格落实国家“双减”政策,根据《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和《南阳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规范管理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将方城县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登记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对于决定继续举办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务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或民非企业登记证)的预留名办理,主管部门将合规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纳入教育部监管平台,实行全流程监管。

2.对于不再继续举办、拟退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机构,在6月30日前完成所有在读学员的剩余课程或退费、完成转型退出(包括场地退租、清算等等)。

3.对于6月30日之后仍不能完成整改的机构,由属地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查处。不办理重新审核登记的,不得开展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咨询电话:67290037。

请方城县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按照《方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方城县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相关情况及监督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文广旅52号)文件要求,到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方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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