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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2-06-21

县公安局机构职能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公安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部署、监督、检查全县的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全县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负责全县公安政治工作、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检查、监督全县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负责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四)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五)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开展管理国籍工作,负责全县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镇平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组织开展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镇平县内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组织开展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机关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负责全县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八)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办理重大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及上级批转的重大案件及专项工作。

(九)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事件,负责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派出所工作。

(十)负责全县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协调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对公安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十三)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四)组织、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十五)组织毒品案件的侦察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

(十六)组织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组织对看守所、拘留所管理工作,承担收容教养和劳动教养申报工作。

(十七)统一领导全县公安消防队伍建设,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公安局内设11个综合管理机构、15个执法勤务机构下设1个直属机构、21个派出机构。

(一)综合管理机构

1警令部


负责掌握全县公安工作的情况,综合分析敌情、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公安信息;审核并起草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承担重大调查研究工作;负责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全县公安系统统计、机要、档案管理工作和保密工作;负责文电、会务等工作;负责总值班工作。

   2、政治处

负责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文化和纪律作风建设以及警衔的日常管理和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宣传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公安工作开展情况;协助县组织人事部门管理、考核、配备中层干部;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思想政治教育、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优扶工作。

3纪委(监察室)

监督检查公安民警执行党纪政纪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党政纪教育;负责查处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负责公安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内部审计工作。

4、警务保障部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财务管理、装备管理、科技管理、信息通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

5科技通信科

拟订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公安科技推广;负金盾工程管理工作;负全县公安机关通信器材、通讯设备的维护维修,保障公安通信畅通;负安信息网的运行管理、安全监控、规划配置和管理维护工作。

6控告申诉科

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受理、交办信访事项;承担办理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指导全县公安信访工作。

    7警务督察大队(维权办)

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和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负责维护公安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

8、情指行联勤中心

通过资源、数据、信息的整合,以情报信息分析研判为先导,推进情报、指挥、行动一体化建设,合成化作战,实现快速反应,高效指挥,精确打击,服务大局,打造警务实战指挥中枢。

9、行政审批科

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平台操作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接待、咨询、受理、办理结果公布等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审批事项执行情况的后续监管。

10、军人服务站

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建立退役军人信息数据库,完善退役军人信息,创新性落实各项优待举措;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及活动,引导促进使退役军人实施“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

11、执法办案中心

    负责本级公安机关所有刑事案件和可能做出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行政案件讯(询)问,依托执法办案中心为全局执法办案、信息采集、信息查询和监督管理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执法勤务机构

1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国内安全、邪教组织等方面的信息收集及分析研判;负责全县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处置工作;依法打击非法组织、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

2反恐怖工作大队

综合分析研究全县反恐怖斗争情况,掌握恐怖活动的特点动向;协调有关部门报订反恐怖工作预案,推动反恐怖斗争群众性基础防范工作和宣传工作;负责侦查和打击恐怖犯罪活动。

3治安和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治安行政管理、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建设;负责内部保卫、保安服务业管理和警卫工作;办理辖区内的刑事、治安案件。

4刑事警察大队

掌握研究全县刑事犯罪动态情况,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适时提出预防、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建议;负责全县重大刑事案件和有组织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重特大刑事案件中的现场勘查、刑事技术工作;负责警犬的训练和使用。

5交通警察大队

负责全县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全县机动车登记、安全检验、驾驶员考核及办理有关证、牌、照等工作;负责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组织、指导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交通管理科技工作;负责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划、事故预防工作。

6 巡逻警察大队

负责城区主要干道的巡察和城区“0”报警服务的先期处置工作:负责维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治安秩序,依法打击扰乱、阻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违法行为:参与重特大暴力犯罪,重大案件、重大治安史害事故及群体性突发案事件的处置:负责巡防队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7 特别勤务警察大队

负责重特大暴力犯罪和群体性突发案件的处理工作,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发挥特殊群众工作队的作用。

8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掌握经济犯罪的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侦办公安部规定的75种经济犯罪案件。

9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负责公共信息网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安全监察工作;负责互联网违法信息监控和情报信息搜集工作;负责网络信息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监督、检查、指导本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10监所管理大队

负责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负责对被押人员进行教育;负责管理被押人员的生活和卫生;负责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在押人员的押解、劳动改造;负责掌握监所内犯罪信息,开展深控犯罪工作;负责对行政拘留人员的教育和看管工作。

11合成侦查大

负责对全县刑事案件的情报搜索和分析研判;负责全县重特大刑事案件和流窜性、系列性、团伙性案件,以及“盗抢骗”等多发性案件和季节性犯罪的查处工作。

12法制大队

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执法工作;  负责公安内部的法律审核、执法监督和执法质量考评、检查工作;负责承担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13、禁毒大队

负责掌握全县毒品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实施毒品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依照法律规定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使用、运输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对精神和麻醉药品的管理工作:负责对毒品犯罪情报、线索进行收集、传递、分析、研判,为全省禁毒工作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全县涉毒案件毒品的收存、上缴工作,  对全县公安禁毒信息系统进行维护、管理:负责镇平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禁种铲毒、禁毒预防宣传、禁吸戒毒等工作。

    14、看护大队

指导看护人员招聘,管理看护队伍,组织教育训练,调度看护力量等

    15、森林公安分局(大队)

贯彻上级森林公安部署的统一行动和专项斗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和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危害林区治安秩序的刑事和治安案件,负责查处由林业主管部门授权查处的林业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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