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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职能

发布时间:2022-05-26

一、职能简介:

(一)负责协调、督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反馈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进行目标考核。

(二)负责拟订全县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智慧城市建设、“数字经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推进全县“数字政府”建设,拟订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推进全县“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五)统筹县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提出项目建设具体意见。

(六)统筹、承接和管理政务云平台、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电子政务网络等。

(七)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各部门和各乡镇开展相关工作。

(八)组织协调全县政务服务环境优化和评价工作,负责县级政务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负责全县行政审批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标准化建设。负责对进驻县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中介服务事项的协调、监管和督办。

(十)统筹全县数据资源管理和建设工作。组织推动大数据研究、开发、应用和对外合作交流,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协调服务大数据产业发展。承担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一)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监管”体系的承接、利用和管理,推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

(十二)统筹全县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的承接、管理,监督管理县级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库。

(十三)负责“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的承接、运营和管理,督办、转办、解决市民咨询、投诉、举报等诉求。

(十四)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整体架构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政策和标准规范,开展重大课题研究;负责系统整合、统筹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基础网络和重大应用系统建设;监督指导智慧城市项目的建设运营。

(十五)负责牵头整合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拟订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有关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的意见建议;指导协调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建设和市场交易活动的日常监管;承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指导监管全县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工作。

(十七)承担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县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交办事项。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内设5个行政股室,包括办公室、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改革股、电子政务和数据资源管理股、智慧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下设4个事业单位,包括县大数据信息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区块链应用推广中心和县行政服务中心

三、办公地址:

方城县康达路四季花城东南侧约90米

四、联系方式:0377-67265896

五、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节假日另作安排)

六、负责人:刘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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