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监督检查

方城县2018年上半年乡镇专职消防队接处警暨实地拉动测试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8-11-30

方城县2018年上半年乡镇专职消防队接处警暨实地拉动测试情况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乡镇消防队承担着初起火灾扑救和消防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培训等职能,是乡镇农村地区综合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目前,我县除杨集乡、柳河乡外,已建成十三支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在扑救初期火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上半年,全县各乡镇专职队共处置火灾 42 起,保护财产价值50余万元。现将2018年上半年专职队接处警和实地拉动测试情况通报如下:

一、通信联络方面。赵河、博望、杨楼、广阳、小史店、古庄店、四里店、袁店8个乡镇均已配备集群电台,但只有赵河、博望、古庄店3个乡镇集群电台可以正常使用,其他乡镇因电台长时间欠费而被电信公司销号。按照上级要求,各乡镇专职队车库和值班室需安装监控与县消防大队119指挥中心互通,目前,广阳、赵河、博望、古庄店4个乡镇已安装监控摄像头,但并未联网与119指挥中心接通。

二、接处警出动方面。除杨集乡、柳河乡外,各单位接出动信号后,白天均能按照要求以最快的速度出警,晚上存在值班人员不到位、出警慢的问题。目前,仅有古庄店乡、杨楼镇设立了消防值班办公室24小时值守,并且将接处警系统已接入“蓝天卫士”监控,实现了火灾的早期发现并及时处理,其他乡镇均未设置夜间值班人员。从拉动的情况看,个别单位还存在处理火情不出动水罐车的问题。

三、队伍建设方面。日常实际接处警调动和扑救情况,较好的乡镇有:博望镇、杨楼镇、古庄店乡、清河镇、小史店镇、四里店镇、袁店乡;队伍建设不够完善的有拐河镇、赵河镇、独树镇、券桥镇、广阳镇(杨集乡和柳河乡无消防车和队员)。具体情况如下:博望镇,明确了专职队管理主体为博望镇自来水厂,设立了专职消防车司机和消防员,接到火情后能快速到场处置;杨楼镇,明确了管理主体为杨楼镇派出所,消防员和司机由派出所巡防队员担任,与派出所合用一部值班电话,接到火情后与派出所民警共同到场处置;古庄店乡,专职队明确管理主体为乡人民政府,设立了专职消防队长和值班人员,与“蓝天卫士”监控室合用一间办公室值班,能确保24小时值班处理火情。乡镇主要领导较重视专职队工作,能及时维修和保养车辆,有专项的经费保障专职队正常运转;小史店镇,明确管理主体为市场中心,接到火情后能正常处置;四里店镇、清河镇、袁店乡,明确了专人负责消防车的驾驶、维修和保养,接到火情后均能正常处置;广阳镇,专职队管理主体为镇市场中心和镇综治办,存在管理分工不明确问题,值班人员由市场中心和综治办巡防队员共同担任,不利于队伍管理。2号车由于无B2证驾驶员,处于停用状态;拐河镇,专职队管理主体为市场中心,存在车辆故障维修不及时的情况;独树镇,管理主体不明确、管理混乱,消防车钥匙由镇领导保管,接到火情后消防车司机需先找到领导得到许可拿到消防车钥匙后才能出警。如,2018年5月2日18时45分,119指挥中心调派独树镇专职队到独树镇马庵村处理火情,因司机找不到消防车钥匙而未能出警;赵河镇,专职消防员和消防车司机无专人负责,存在一人兼多职、管理主体不明确的问题;二郎庙镇,队伍管理主体不明确,专职队长身兼多职,且专职队长外出办事期间未安排其他人员代班;券桥镇,专职队管理混乱,乡镇领导对队伍管理工作不重视,在处警过程中未按照119指挥中心指令行动。如,2018年6月20日17时52分,119指挥中心调派券桥镇专职队到S103省道券桥镇党庄村路段处理火情,专职队人员到场后未向119指挥中心说明情况、未征得现场指挥员同意,私自返回。2018年6月23日12时53分,119指挥中心调派券桥镇专职队到券桥镇邮局东边处理火情,因政府院内停放车辆较多,而致使消防车无法出警。

四、实地拉动测试情况。根据“6.8”夏季火灾防控推进会和县政府要求,方城县消防大队于6月13日—7月6日,对全县乡镇(不含城区街道)消防专职队进行实地拉动,按照同距离、同灾害类型别、同要求标准,检验乡镇专职消防队初起火灾出动情况。拉动测试情况较好的乡镇有:小史店镇、四里店镇、杨楼镇;较差的乡镇有:独树镇、清河镇、券桥镇、博望镇、赵河镇(具体拉动情况见附件)。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发办(2017)8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等文件,均对乡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进行了明确,也对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在下步工作中,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认真查漏补缺,尽早完善建设标准,夯实任务职责,切实发挥乡镇专职队伍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确保属地辖区消防形势安全稳定。


主办:方城县宣传网络管理中心 地址:方城县凤瑞路266号 站点地图

网站标识码:4113220001 备案号:豫ICP备2021023589号-1 豫公网安备 41132202000006号

邮编:473200   举报电话: 0377-67266959      举报邮箱:fcxgov@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