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04-11
为进一步探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日常监管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实现科学、有效监管,按照2022年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至2025年计划。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整合内部抽查工作流程,强化随机抽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确保检查对象年度随机抽查占比达标,抽查结果100%公示。
二、工作要点
(一)抽查事项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相关内容开展检查。
(二)检查事项清单
(1)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项目)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的监管;
(2)对职业培训及培训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3)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作制情况的监管;
(4)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
(5)对企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情况的行政检查;
(6)对职业技能鉴定活动的监管;
(7)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监管;
(8)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检查;
(9)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10)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检查。
(三)抽查对象
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按一定的比例抽取。
(四)抽查重点
餐饮行业、制造行业、物流产业、娱乐行业、劳务中介、医药保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五)抽查人员
根据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取得的“劳动保障监察证”和“行政执法证”的变化状态对名录库予以实时动态调整,在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持有行政执法证的在编在岗人员。
(六)抽查时间和频次
从年初至年末、全年至少一次联合抽查。
(七)抽查方式
“双随机”方法。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计划,制定自己部门内部的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事项清单,确保双随机抽查在系统顺利开展。
三、工作流程
(一)开展现场检查。根据全年工作进展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要求,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计划,重点检查全县用工劳动密集型企业。
(二)公示检查结果。抽查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双随机”公布抽查情况。
(三)对在检查现场发现的不属于本职权监管范围其他问题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公开透明。在随机抽取被检查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时要公开透明。
(二)认真准备。
(1)实施抽查时要根据随机检查市场主体近期的投诉举报情况,并通知随机的检查人员。
(2)检查人员要查询被检查市场主体自主公示信息、有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等,可以先行与企业取得联系,告知检查事项,预约检查时间,同时告知企业应当提供的备查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章程、财务报表和账簿、相关行政许可证明等,并要求企业相关人员到场配合检查。
(三)严格程序。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要求开展检查,如实记录检查过程,发现被检主体经营不规范时,要当场进行纠正;有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且未造成不良社会后果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四)加强部门联动。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监管工作。在开展抽查过程中,可根据单位监管领域和重点监管内容,发起“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抽查,制定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办提出申请,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
(五)公示检查结果。检查人员要按照“谁抽查、谁录入”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通过协同监管平台“抽查结果录入”模块进行公示。同时,将检查表、证据材料等及时归档,需进一步调查处理的,将档案移交相关执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