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方城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4-30
2021年方城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方城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方城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方城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单位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方城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方城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参与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对新建市场可行性报告进行论证。
(二)搞好市场物业的经营管理和设施维修、改造及资产管理。
(三)开发市场资源,搞好市场交易,促进市场繁荣。
(四)开展多种经营,为市场经营者提供经营条件和信息、储运、生活等方面的有偿服务,搞好环境卫生和消防安全,规范市场管理。
二、机构设置
根据以上职责,共设置3个科室:
(一)综合股
负责中心党务、政务、内部事务、财务的协调管理,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起草各种文件、材料,搞好人事调配和组织发展,负责会议筹备、通知、记录及治安、保卫、生活福利等综合管理工作。
(二)市场开发股
参与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对新建市场可行性报告进行论证,市场的设施维修、改造及资产管理。
(三)经营开发股
搞好多种经营、市场的物业管理、固定性收入的收取,指导各乡镇市场发展所的各项经营收入。
三、方城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预算单位构成
方城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包括中心机关本级预算和中心下属单位预算。
1.方城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机关本级
2.方城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下属16个市场发展所城区建筑垃圾管理所
第二部分
方城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方城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总计1,516.22 万元,支出总计1,516.2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4.05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方城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合计1,516.2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16.22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方城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支出合计1,516.2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7.22万元,占79.26%;项目支出239.00万元,占20.7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方城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收支预算1,160.2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预算收支预算减少50.52万元,减少4.6%,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方城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516.22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1,516.22 万元,占100%。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局《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1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我中心2021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根据上级要求无公务用车单位无此项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2021年公务接待人次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方城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本单位为非行政单位及非参公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单位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0万元。我单位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方城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