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补充完善方城县企业上市倍增计划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6-20
关于进一步补充完善方城县企业上市倍增计划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依据《南阳市关于推动企业上市加强考核的实施意见》《南阳市发展利用资本市场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企业上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宛资领〔2022〕2号)《关于我市企业上市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督查调研报告》(宛督通〔2023〕50号),为进一步加强推进县域企业在北交所上市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特制订本通知。
二、制定目的
为有序推动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上市挂牌,提高我县企业通过北交所发展上市的积极性,破解企业上市难题,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三、奖励政策
对注册地在方城县的企业,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给予600万元奖励。其中,按照河南证监局辅导备案登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受理申报、上市交易三个节点,由县财政按税收收益比例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奖励。其他有关企业上市挂牌政策实施细则仍按照《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方城县企业上市倍增计划的通知》文件实施。
四、奖励程序
成立方城县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完善上市后备企业名单,组织指导拟上市企业改制上市,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建立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协调处理企业申报上市的重大问题。
五、注意事项
本政策执行期限暂定两年,由方城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六、关键词诠释
进一步、补充完善、企业上市、倍增计划
七、解读咨询渠道
解读单位:方城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77-6723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