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方城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2
统一编号:FCZF-4113222023018 发布机构: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9月1日
发布日期: 2023年9月22日 体裁:通知 文号:方政办〔2023〕46号 有效性:有效
关键词: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索引号:暂无
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方城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攻坚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方政办〔2023〕46号
编号:FCZF-4113222023018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方城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9月1日
方城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公安部及省、市党委政府领导关于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有效解决我县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攻坚行动。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的目标,有效落实“发生一起事故,歼灭一类(批)隐患,完善一类(批)制度”的要求,努力实现“两下降、两确保”(即:交通事故死亡总量下降,亡人事故起数下降,确保不发生三人以上较大事故、确保不发生负面舆情),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工作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1.深化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管理。重点加强“两客一危一货”、轿车、摩托车、校车、非营运及“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和拖拉机、悬挂外省拖拉机号牌的机动车(以下简称“外挂车”)的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和已注销重点车辆排查清理。针对重点车辆动态监管落实情况及营运客车安全带使用情况定期联合开展“两个专项检查”,提高重点车辆运行状态实时在线率,及时查纠惩戒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一次驾驶人问卷调查,对重点人员进行家访,深入了解运输企业员工生活情况;开展一次营运车辆驾驶人摸底调查,了解驾驶人健康状况、操作技能、安全驾驶知识掌握情况;开展一次外挂车摸底调查,掌握外挂车的数量、分布、省籍、年检、驾驶人信息等情况。(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牵头,县教体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应急管理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责任)
2.加强重点隐患路段和企业排查整改。进一步开展公路、桥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公路事故多发路段及危险点段的排查整治,深入推进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加强农村公路特别是通村公路的管理。重点排查未按规定设置中间隔离设施,路侧防护设施,安全设施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标牌缺失,安全防护设施不全等突出问题。尤其是加大对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大雾团雾等重点路段的排查力度,建立健全台账,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意见和对策,挂牌限期督办。组织职能部门对公路易发生水毁塌方、积水、道路设计不合理等问题联合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隐患切实督导整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县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3.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要采取随机抽查、联合检查等方式,督促本地客货运输企业排查安全隐患,严格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重点运输企业“红黑排行榜”,对车辆违法多、事故频发的高风险企业进行曝光、通报、约谈、联合惩戒。逐一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和企业主体责任巡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坚决进行停业整顿,消除安全隐患;对隐患问题较多、“百吨王”现象严重、事故多发及今年以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运输企业,依法从重处罚。(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责任)
(二)明确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强化重点违法执法管控。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平台作用,积极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组成联合执法小分队深入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地区开展流动执法,切实做到机动灵活临检临查,加强对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查纠,加大现场查处力度,严管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严查“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酒驾醉驾、货车违法载人等肇事肇祸的违法行为;突出国省道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加大对“两客一危一货”、农村面包车超速行驶、超员载客、货车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对农村道路行驶农用拖拉机、山区道路行驶三轮汽车的安全监管,切实形成严管高压态势。(县公安局牵头,县教体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责任)
2.严厉打击货车超限超载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督促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监督货运装载源头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货车出场(站)装载情况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制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上路行驶;组织有关部门在所属超限检测站前方设置货车检测通道、电子抓拍系统和禁令标志并接入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引导货车进站检测。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严格落实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加强普通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路面联合执法,严打“百吨王”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公安部门要对货车违法停车、疲劳驾驶、强超强会部署针对性打击行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加快推进治超相关数据信息的联网共享,及时交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信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
3.集中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积极推动落实农村警保合作“两站两员”经费保障,加快警保合作示范劝导站建设,同时充分发挥警保合作劝导站阵地作用,发动劝导员开展集中劝导活动,劝阻、纠正、举报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和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严把出村出镇主要关口,严防违法超员、违法载人、超限超载的车辆出村出镇上路。在农村道路事故多发地段要树立安全警示标志,持续推进全县“一灯一带”建设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开展,深入推进国省道中央隔离设施和“坡改平”“曲拉直”治理,深入推进国省道示范路创建活动,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提升公路安全防护水平。严厉查处农村道路各类突出违法行为,在农村集市和村镇周边、公路平交路口等重点部位设置执勤卡点;严厉查纠面包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载、货车、拖拉机、外挂车和非法改装三轮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车辆保险不齐全等违法行为。(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责任)
4.加大涉校涉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公安、教育部门联合交通运输部门督促校车业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车辆、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安全管理、教育培训等制度,全面清查校车驾驶人年审、交通违法、事故责任等情况。强化交通违法查处力度,紧盯上下学及放假返校等重点时段,突出学校、幼儿园周边以及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通行集中的重点路段,加强巡逻管控和执勤执法,严查超员、超速、不按审核确定路线行驶以及非载客车辆违法载人,社会车辆不礼让校车、违法停车、调头等易堵易乱的交通违法行为;严查未满16周岁青少年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飙车等行为。督促和指导学校做好学生进出校门交通安全引导保护工作,优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组织,推广“家校警”护学模式,维护车辆通行和停放秩序;严查学校周边“黑校车”,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涉嫌非法营运的,及时移交交通运输部门;学生上下学乘坐非法车辆问题突出的地方,及时报告党委政府、通报相关部门,推动解决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县教体局、公安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责任)
5.加大国省道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整治力度。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共治,加大国省道事故隐患路段的整改力度,对234、345国道和省道交通标志、警示标志、减速带、标线、电子监控等设施进行完善,特别是在234国道独树马庄、招抚岗段、103省道赵河平高台段、233省道杨集尹店段等事故多发地段建设具有抓拍功能、预警、视频、卡口功能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一步遏制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县公安局牵头,县财政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管理局配合)
(三)加强宣传警示教育,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1.扎实开展交通安全“七进”宣传活动。以交通安全“七进”活动为载体,深入辖区重点机关、社区、公路沿线农村、运输企业、驾校及各类学校,进一步完善拓展交通安全宣传阵地。采取讲安全课、摆放交通事故展板、播放视频、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文艺演出等形式,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摈弃交通陋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说法,深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大宣传、大教育活动,鼓励引导广大群众参与道路安全治理,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持续开展严重道路交通违法和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不定期在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集中曝光一批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和车辆。充分发挥电子显示屏、移动警示牌和路侧标志牌阵地作用,进行全方位宣传警示,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事故多发路段时段、汛期交通安全等情况提示警示。邀请新闻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实况直播、密集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查违法的震慑力。(县委宣传部、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责任)
2.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依托农村“两站两员”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各乡镇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平台,针对性向农村地区驾驶人点对点发送安全提示短信,利用农村“大喇叭”,重点提示务工农忙出行、雨雾天气出行、清晨傍晚出行交通安全注意事项。要组织发动村镇干部、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农村邮政快递员、农村保险员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安全提示和宣传劝导,提示农村群众、务工人员不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不要违法载人、不要驾乘超员超载车辆出行,对使用无牌无证拖拉机及外挂车的危害性进行宣传劝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配合落实)
3.加强学生群体交通安全教育。要切实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尤其加强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留守儿童交通安全知识和交通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教育一个学生进而教育一个家庭,从而带动整个社会共同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平安出行。以交通安全网课、主题班会、互动游戏、安全演练、交通安全征文、漫画、手抄报比赛、参观体验交通安全基地等方式开展“知危险、会避险”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学生、家长、教师、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安全守法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利用“云课堂”向学生推送交通安全主题教育课程,交通警示片以及身边典型案例加强警示作用。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引导家长加强对孩子日常及放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严防16周岁以下青少年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严禁无证驾驶等现象。(县教育局牵头,县公安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赵国臣任组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曲红军、副县长任义卓任副组长,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教体局、城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广旅局、农业农村局、交警大队、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等单位为成员的方城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攻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刘超峰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刻认识到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直面问题,正视差距和不足,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稳步有序推进任务落地落实。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各职能部门要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纳入本单位重要工作内容,加大检查、通报、约谈、督办力度。要强化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结果运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今后,凡发生交通亡人事故,均要进行深度调查,并对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严肃追责。
(三)协同联动,加强督导。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互通情况、形成合力,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强对所管辖行业、企业、团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的检查,对工作不落实的坚决依法依规约谈、查处、关停、问责。行动期间领导小组将对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少于两次的集中现场检查督导,并对检查督导情况进行通报,切实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四)加强信息报送。负有具体工作任务的相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工作,于每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整治行动组织推进、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及工作亮点可随时上报,相关材料统一报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汇总,报送地址:1803872152@qq.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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