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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方城县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0


统一编号:FCZF-4113222024001     发布机构: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1月31日                  




发布日期: 2023年3月20日               体裁:通知         文号:方政办〔2024〕2号     有效性:有效   




关键词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索引号:暂无



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方城县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大排查

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方城县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1月31日


方城县消防安全重点领域

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我县“1·19”、江西新余“1·24”等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查找全县消防安全重点领域所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断然的措施、过硬的手段,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重点领域排查整治

1.人员密集场所。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持续开展分管领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卫健部门牵头对医院、诊所等医疗卫生机构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教体部门牵头对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民政部门牵头对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和救助管理机构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科工、文广旅、教体部门各负其责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排查整治。文广旅部门牵头对旅游景区、公共娱乐场所、冰雪冰雕场所、网吧、密室逃脱等场所进行排查整治。统战部(民族宗教局)牵头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排查整治。文物部门牵头开展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的排查整治。商务部门督促商贸行业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防火排查整治。各部门要对以上各类人员密集场所严格检查整治,达标的持续加强,基本达标的限期整改到位,不达标的一律取缔。

      2.劳动密集型企业。整治重点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及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制鞋、制衣、玩具生产加工、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做好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的专项整治。应急部门要加强对分管行业领域企业电焊气焊作业监督检查,重点加大对无证从事电焊气焊作业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企业等的监督检查;消防部门承担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并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科工部门要摸清承担安全监管行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产业结构、规模数量、地域分布,并加强监督检查;商务部门要加强对仓储场所的监督检查;市场监管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摸清劳动密集型企业数量,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无照经营、非法经营、年报等制度不落实等情况进行查处,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吊销违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自然资源部门要依法查处企业违规用地等违法行为;住建部门要依法查处企业违规建设,以及未经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擅自施工、擅自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要对疏于监管范围的企业开展检查,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抓好扶贫车间中类似厂房整治工作。

 3.高层建筑。各部门要按照《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要求,持续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科工部门重点指导督促电信运营商对高层建筑内电信设施设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公安部门指导公安派出所依法依规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住建部门要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源头把关,重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工作,推动老旧高层住宅小区改造,因地制宜完善消防供水、外墙外保温、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加强和改进既有高层建筑改扩建、内部装饰装修工程的消防安全监管。商务部门重点指导督促高层建筑内商贸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市场监管部门重点针对高层建筑消防产品质量问题,依法查处相关生产、销售企业。电力部门重点督促电网企业依法依规加强对高层建筑输配电设施和线路安全检查,加强高层建筑安全用电知识宣传提示。城市管理部门重点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燃气管道敷设、燃气用具使用的安全检查,重点加强高层建筑外墙广告牌和屋顶平台违章建(构)筑物的安全整治。各高层小区物业公司要全面落实高层建筑“楼长”负责制,提升自主管理水平。无物业管理的高层小区,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负责消防安全教育和指导工作。

4.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务、文广旅、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要持续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建设工作商业综合体标准化建设12月底前完成。要进一步固化强化部门联合检查、专家检查、警示约谈、隐患曝光等工作机制,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备案、公示、承诺制度,规范提升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节日和商业促销活动期间采取火灾严防严控措施。

5.“九小”场所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各部门要按照省、市、县部署的“六查一打”专项治理方案及消安委部署《全县2023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消安办〔20243〕26号)明确的职责分工,对照工作措施,深入推进各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县政府是全县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直接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公安、教育、住建、文旅、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开展条线排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公安派出所、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全面开展网格排查,发现突出风险隐患要及时报告,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查处。公安、教育、住建、文广旅、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按职责组织开展条线排查。尤其要紧盯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留宿人员、防火分隔不到位、外窗设置影响逃生和救援的广告牌铁栅栏、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沿街店铺违规动火施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要坚决予以整治。

6.物流仓储场所。邮政管理、商务、交通运输、应急、物资储备发改(粮储)供销、物流中心等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摸清仓储、快递、物流场所底数、分布区域、规模大小、储存物品等现状,建立工作台账,会商研判消防安全风险,按照部门监管责任,对照《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采取针对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重点纠治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装卸操作、占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场所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擅自施工、投入使用,场所违规住人、违法设置使用冷库、违规用火施工等严重违法行为。

(二)突出风险隐患综合整治

1.严管“电源火源”。紧盯电气线路和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等“着火源”,加强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和本单位内部施工、维修、改造管理,落实本单位、施工作业单位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严格的动火动焊、装修作业等审批制度,落实严格的施工作业现场消防安全防护措施等“三清三讲三落实”要求,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城管部门要抓好燃气安全治理工作,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对餐饮场所加强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宣传。结合辖区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解决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老化损坏等问题,自然资源、住建、电力等部门加强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行业管理,保障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加大对建筑工地违规用火用电查处力度。电力、消防部门按照电气消防安全管理协作规定的措施、制度,做好电气火灾防范相关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加大监督抽检频次,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的电热毯、电暖器、电炉等电气产品。社会单位、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组织专业电工,定期排查纠治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及取暖设备等隐患,落实火灾时保障消防供电的措施。鼓励安装电气火灾智能监控设备,提升电气火灾预警水平。

2.清理“易燃可燃物品”。持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塑料仿真绿植、夹芯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以及冷库违章喷涂保温材料等隐患问题,依法采取查封、关停等强制措施。严格落实电气焊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防护措施,及时清理周边易燃可燃物,备足消防设施和器材。组织清理公共区域易燃可燃物品,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严禁进楼入室充电。乡镇(街道)“一队一中心”、公安派出所、物业等基层力量,要进楼入户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培训,发动群众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

3.畅通“生命通道”。持续深化建筑内、外消防安全“生命通道”专项治理,确保人员安全疏散逃生、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紧盯餐饮、住宿、医疗、养老等经营性场所外窗安装防盗网和广告牌匾等影响疏散逃生的问题,发现一处拆除清理一处。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密室逃脱”、劳动密集型企业、寄宿制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堵塞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等常见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因防疫需要锁闭的安全出口,要督促落实专人看守,确保紧急情况下安全顺利疏散。公安、住建、城管、消防等部门要集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治理高层建筑、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停放占用、设置障碍物等行为,实行划线、标名、立牌等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三)严格分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1.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消防安全纳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重要内容,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消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带队督导检查,督促工作落实。要加大消防安全在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权重,将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平安建设考评、文明创建考核的重要内容。

2.夯实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明确具体负责消防工作的内设机构和人员,明晰消防工作职责和责任清单,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持续推进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部署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制定一份工作方案、制定一份工作制度、召开一次部署会议、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组织一次全员培训、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在抓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指导相关行业部门落实工作责任。

3.压实单位主体责任。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自觉落实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突出抓好社会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法定职责落实,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单位第一责任人需全程在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予以签字确认并组织整改;对单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或因未及时整改问题隐患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单位第一责任人相关法律责任,强推力促企业单位知责、负责、尽责。

(四)扎实筑牢火灾防控基础

1.落实消防规划。各乡镇(街道)要全面落实“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计划和任务清单,按照“不欠新账、快补旧账”原则,逐步补齐公共消防设计“欠账”,着力破解区域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平衡现状。

2.加强力量建设。各乡镇(街道)要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任务要求,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工作模式,加快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达标建设进度,强化人员素质提升、优化装备配备,增强灭火和抢险救援能力。

三、工作步骤

政府成立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大排查大整专项行动工作专班(附件1),设在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部门要加强集中行动组织领导,成立专项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按照行动部署,全面组织推进,坚决扛起责任,确保工作落实。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2月7日前)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排查整治范围、重点和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发动,确保方案落实到位。

(二)分类排查整治(2024年2月8日至5月3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业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持续开展分管领域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所有排查单位要逐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督改责任、整改责任主体“四个清单”,对所有隐患做到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明确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到位。跟踪督促隐患整改。

(三)开展总结验收(2024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此次专项行动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工作要求,深刻汲取近期火灾教训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要把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刻不容缓的政治重要任务来抓,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全县安全稳定。

(二)强化整治实效。各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突出精准执法,采取“专班+专家”“检查+服务”等形式,严厉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检查的单位、场所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坚持以铁面、铁规、铁腕、铁心从严执法,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依法采取查封、罚款、拘留、关停及挂牌督办等手段,坚决督促整改;对涉嫌犯罪的,推动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屡罚不改、屡禁不止的,存在消防安全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纳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

(三)严肃问责追究。政府将成立专项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强督导暗访,每月召开会议通报全集中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并根据督查情况约谈通报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火灾多发的属地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凡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一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除依法从严追究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刑事、行政责任外,还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党政领导、监管部门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信息报送。2月10日前,各部门制定的具体工作方案报县工作专班邮箱(fangchengdadui@163.com)。专项行动实行日报告、周通报、月排名制度,自2月11日起,各部门每日下午4时30分前,将当天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附件2)报市县工作专班邮箱。每个工作阶段结束后2日内报送阶段性小结,2024年6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各部门的主要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请及时报县工作专班。

联 系 人:王洪浩

电     话:0373—67215119

电子邮箱:fangchengdadui@163.com 

 

附件:

1.方城县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2.方城县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

 

附件1:

               方城县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组         长:赵国臣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曲红军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

副   组   长:岳太斌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艾克拜尔·依明  县委常委、副县长

                   薛党勤      县政府副县长

                   王  桥       县政府副县长

                   杨  晋       县政府副县长

                   任义卓      县政府副县长

                   樊海鹏     县政府副县长

                   李振广     县政府党组成员、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张天庆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卢奇峰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科工信局、县文广旅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商务局、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局、县统战部(民宗局)等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各乡镇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成员。。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消防大队大队长马生才任办公室主任,县应急局局长张天庆、县公安局副局长卢奇峰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科工信局、县文广旅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商务局、县城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大队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对全县消防安全重点风险领域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研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收集掌握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督促工作落实;对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暗访;按时向方城县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报送有关信息;完成方城县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附件2:

                  方城县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

 

         乡镇(街道)、县直单位                                  年   月   日

检查

单位

发现问题隐患

排查

时间

整改

措施

整改

责任人

整改

完成

时间

是否重大事故隐患

























































乡镇(街道)领导(签字):

备注:此表格由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填报,每月30日前将《重点风险领域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经主要签字后报县消安委办邮箱。


解读关联:政策解读l方城县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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