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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l方城县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3-20

政策解读l方城县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方案》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方城县“1·19”、江西新余“1·24”等火灾事故教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南阳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方城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心系百姓的执政理念,为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不断提升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二、《方案》的起草过程

  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由方城县消防救援大队起草,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拿出了初稿,并公开征集社会和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后形成了讨论稿,由法制部门对该文件讨论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核。2024年1月2日该意见(讨论稿)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方城县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于1月31日印发实施。

  三、《方案》的整治重点包括哪些?

   1.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医院、诊所等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和救助管理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旅游景区、公共娱乐场所、网吧等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

   2.劳动密集型企业。包括制鞋、制衣、玩具生产加工;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员工集体宿舍。

   3.高层建筑。包括物业服务企业、老旧高层住宅小区、既有高层建筑、商贸企业。

   4.大型商业综合体。包括农贸市场等大型商业综合体。

   5.“九小”场所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

   6.物流仓储场所。包括仓储、快递、物流等场所。

   四、《方案》主要整治哪些风险隐患?

   围绕电源火源、易燃可燃物品、生命通道三个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督促部门、企业、辖区做好电气线路、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燃料等火源的监督、管理和防护。进楼入户开展易燃可燃物品“三清三关”。对经营性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老旧小区等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通道进行清理、疏通和管理。

   五、《方案》明确的责任主体有哪些?

   1.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消防安全纳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重要内容,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将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平安建设考评、文明创建考核的重要内容。

   2.夯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行业部门消防工作职责和责任清单。

   3.压实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明确社会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法定职责。对单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或因未及时整改问题隐患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单位第一责任人相关法律责任。

   六、《方案》的时间安排是什么?

   县政府成立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设在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部门要成立专项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按照行动部署全面组织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2月7日前)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排查整治范围、重点和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发动。

   (二)分类排查整治(2024年2月8日至5月3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业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持续开展分管领域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所有排查单位要逐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督改责任、整改责任主体“四个清单”,对所有隐患做到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明确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到位。跟踪督促隐患整改。

   (三)开展总结验收(2024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经验做法,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七、《方案》采取哪些推进措施?

   采取“专班+专家”“检查+服务”等形式,对检查的单位、场所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依法采取查封、罚款、拘留、关停及挂牌督办等手段,坚决督促整改;对涉嫌犯罪的,推动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屡罚不改、屡禁不止的,存在消防安全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纳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

   八、《方案》的问责追究情形

   县政府将成立专项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强督导暗访,每月召开会议通报全县集中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并根据督查情况约谈通报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火灾多发的属地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凡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一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除依法从严追究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刑事、行政责任外,还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党政领导、监管部门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九、《方案》的信息报送要求是什么

   2024年2月10日前,各部门制定的具体工作方案报县工作专班邮箱(fangchengdadui@163.com)。专项行动实行日报告、周通报、月排名制度,自2月11日起,各部门每日下午4时30分前,将当天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附件2)报市县工作专班邮箱。每个工作阶段结束后2日内报送阶段性小结,2024年6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各部门的主要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请及时报县工作专班。

   十、注意事项

   本政策执行期限暂定一年,由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关键词诠释

   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十二、解读咨询渠道

   解读单位: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7—67215119。


解读关联文件: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方城县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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