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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医药公司2022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结果公告2023年第21号

发布时间:2024-02-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方城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方城县医药公司2022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方城县医药公司成立于19543月,属于国有独资公司。主要从事药品及医疗耗材的批发零售及全县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药品和耗材的配送工作 。内设办公室、财务股、基药部、仓储管理中心、营销部等10个内设机构,下设一个药品批发仓库,下辖72家药店。现有干部职工193人(其中财政供养人员6人),离退休干部职工133人。

方城县医药公司账面反映,止2022年底资产总计10437.95万元(流动资产10323.25万元,非流动资产114.70万元);负债11320.77万元(流动负债11319.79万元、非流动负债0.98万元),实收资本67.67万元,资本公积243.50万元,未分配利润-1193.99万元。

2022年度营业收入12910.72万元,营业成本11384.15万元,税金及及附加11.57万元,销售费用11.46万元,管理费用411.78万元,财务费用-0.21万元,营业利润1091.97万元,营业外收入47.70万元,营业外支出29.02万元,利润总额1110.65万元元,所得税费用190.47万元,净利润920.1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度县医药公司能够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疫情防控及药品耗材配送方面做了积极 工作,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财务收支状况,但审计发现存在未建立董事会、资产不实、欠缴社保金 等问题,有待进一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查出的问题

(一)执行相关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按照相关规定设立董事会、监事会

经审计,县医药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

  2.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

县医药公司2022年业务招待费支出282739.60元,均未凭接待公函列支接待费,且没有附接待人数、陪客人数、接待标准等资料。

 3.养老保险政策执行不到位,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15950278.84

县医药公司账面反映,2022年底“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险费”余额11897632.41元、“其他应付款-职工社会保险”余额4052646.43元,为20122022年度提取的应缴未缴职工养老保险金。其中:单位部分11897632.41元,个人部分4052646.43元,合计15950278.84元未缴纳。

 4.扩大成本开支范围,支付养老保险滞纳金251708.90

县医药公司账面反映,2022年度由于未及时缴纳单位职工养老保险金,导致单位当年退休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时缴纳社保机构养老保险滞纳金251708.90 元。

 5.未建立内审机构

经审计,县医药公司未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资产不实

县医药公司“库存商品明细账”反映2022年底中药库116188.61元、西药库154077.13元、农副产品经销部11135.87元、原公司一零售3118.15元、原公司二零售7935.24元、原公司三零售3086.21元、原公司四零售2706.51元、延寿堂药店-1988.74元,合计296258.98元。经审计组现场查看并经医药公司相关人员核实,上述库存商品均为2006年前形成,已失效毁损,未及时处理。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反映2022年底余额为134478.48元,经审计组现场查看并经医药公司相关人员核实,上述低值易耗品为1971年至2012年形成的累计数,至审计时已报废毁损,未及时处理。 

 2.往来账项未及时清理

经审计核实,方城县医药公司“其他应收款 ”中有31笔单位及个人款项形成于2015年以前,金额697015.07元,未及时清理;

“应付账款”中有25笔单位及个人款项形成于2015年以前,金额559135.71元,未及时清理;

“其他应付款”中有10笔单位及个人款项 形成于2015年以前,金额931770.81元,未及时清理。

 3.应作未作收入160000

县医药公司账面反映以前年度收到县财政拨入驻村工作经费160000元,未作营业外收入,作其他应付款挂账。

4.已预提费用205372.80元未及时冲销

县医药公司账面“其他应付款--利息”科目反映预提应付2019年至2020年信用社贷款利息205372.80元,信用社贷款本息已于2020年还清,上述预提费用仍挂账未冲销。

 (三)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1.对下属医药分店管理不到位

截止2022年底,县医药公司共有下属医药分店七十二个。根据县医药公司提供的2022年风险抵押经营责任合同书,县医药公司需对各分店人员分期分批进行政治、法律及业务培训,且各分店每月需到医药公司批发仓库购进30000元药品。经审计,上述合同事项均未执行,县医药公司对所属分店的管理仅是每月收取各分店900--5300元不等的管理费。(其中:2022年度十五个分店未缴管理费)

2.        审计整改不到位

20214月,我局对县医药公司2020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方审行报[2021]1号审计报告反映的两个问题未整改到位。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方城县医药公司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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