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l方城县建筑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3-18
政策解读l方城县建筑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3月4日,《方城县建筑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方政办〔2024〕5号,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实施,现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今年,我县建筑类场所火灾发生次数较去年增多,建筑领域消防安全的举报投诉问题较为广泛,反映出建筑类消防隐患突出,需要全方位排查、系统化整治。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安排部署,全面排查整治建筑领域消防安全问题隐患,依据《消防法》《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县政府关于人员集中场所、住宅小区、市政公用设施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同时借鉴先进地区的做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方案》。
二、总体考虑
在深刻汲取近年来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的基础上,县住建局借鉴其他地区的治理经验,结合我县实际,主要从“五个方面”抓好系统整治。第一,明确了整治范围及重点,对老旧商住混合体、公共建筑、老旧住宅楼、高层住宅、无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开发项目、经营性自建房的消防安全不达标场所进行整治。第二,明确了工作任务和整治内容,在住宅、“存量”建筑、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自改建房等消防安全方面明确了整治具体内容。第三,明确了整治措施,各乡镇(街道)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围绕以上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及内容,采用“一栋一策”措施,逐栋逐项排查,对通过整改验收达标的出具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对检查不合格的暂停使用或营业。第四,明确了排查整治时间段,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整治的场所、问题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第五,明确了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了15个部门和19个乡镇(街道)的职责分工及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了全县建筑领域消防安全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政府主体责任。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本《方案》起草由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向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后,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了文件起草小组,消防中心办公室负责人负责起草。依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在进行了充分的调查研究基础上,拿出了初稿。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及相关股室对初稿进行了深入讨论研究,根据讨论研究的结果对该《方案》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文稿送达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在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讨论稿,并由法制部门对该文件讨论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审核通过后,2024年3月1日该《方案》(讨论稿)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方城县建筑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于3月4日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通过建筑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现全县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场所、住宅小区、自建房屋等建筑类消防安全问题的底数清、情况明,突出风险隐患得以普遍整治,消防安全管理更加正规有序,建筑类火灾有效遏制的目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五、预期效果
通过《方城县建筑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出台和有效实施,进一步落实了建筑领域消防安全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属地政府的主体责任,做到集中整治与长效建设并举、严格管理与疏导服务并重,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实措施强势推进建筑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坚决整治、从严查处建筑类火灾隐患以及消防违法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让方城百姓住得放心、住得安心,不断增强广大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六、主要内容
《方案》全文共七大项,分为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整治范围及重点、整治措施、时间安排、职责分工、工作要求。明确了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责任分工和排查重点。
七、创新做法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周报制度,各乡镇(街道)工作方案、工作专班及工作部署情况于3月8日前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自3月8日起,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周周五下午4:00前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经主要领导审签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按照工作时间安排,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在每个工作阶段结束后3日内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6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八、注意事项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方城县住建局负责解释。
九、关键词诠释
建筑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十、解读咨询渠道
解读单位:方城县住建局 咨询电话:0377—67232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