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方城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方城县地表水环境质量综合排名奖惩暂行办法》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5
为了提升我县水环境质量贯彻落实《南阳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综合排名奖惩暂行办法》(宛环委〔2022〕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综合各有关部门意见建议,起草了《方城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方城县地表水环境质量综合排名奖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集《方城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方城县地表水环境质量综合排名奖惩暂行办法》意见建议。
方城县生态环境局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时汇总整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集中反馈。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1月5日—2024年2月7日
二、征集要求
为确保有效线索得到及时核查,请广大群众提出意见时,补充完善证据线索、联系方式,我局将为提供者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合法权益。
三、征集方式
联系人:李业鹏
联系电话:0377--67232837
电子邮箱:fcxwkg@126.com
地址:凤瑞办育才路171号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方城分局
2024年1月5日
附件: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方城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方城县地表水环境质量综合排名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
《方城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方城县地表水环境质量综合排名奖惩暂行办法》起草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