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方城县推进开发区低效空闲土地盘活处置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意见反馈采纳情况统计表
发布时间:2024-06-17
关于公开征求《方城县推进开发区低效空闲土地盘活处置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树立企业 “亩产论英雄”导向,推进开发区节地增效, 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水平和保障能力,《方城县推进开发区低效空闲土地盘活处置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经县政府研究,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公示时间
2024年5月2日-2024年6月5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方城县自然资源局邮箱,并注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fcgttdly@126.com
电话:0377-67232845
地址:方城县人民路227号二楼办公室
附件1
征求意见稿单位名单
县政府办、县开发区、县自然资源局、县科工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县供电公司、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招商中心、赫阳街道办事处、广安街道办事处、广阳镇人民政府。
附件2
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及采纳情况
报送单位:方城县自然资源局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对征求的意见进行了逐条研究。
规划讨论稿有关部门意见及采纳情况
单 位 | 意 见 | 采纳情况 | 说 明 |
县政府办 | 无意见 | 采纳 | |
县开发区 | 无意见 | 采纳 | |
县自然资源局 | 无意见 | 采纳 | |
县科工局 | 无意见 | 采纳 | |
县统计局 | 无意见 | 采纳 | |
县税务局 | 无意见 | 采纳 | |
县供电公司 | 无意见 | 采纳 | |
县住建局 | 无意见 | 采纳 | |
县财政局 | 无意见 | 采纳 | |
县发改委 | 无意见 | 采纳 | |
县法院 | 无意见 | 采纳 | |
县公安局 | 无意见 | 采纳 | |
县招商中心 | 无意见 | 采纳 | |
赫阳街道办事处 | 无意见 | 采纳 | |
广安街道办事处 | 无意见 | 采纳 | |
广阳镇人民政府 | 无意见 | 采纳 |
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单位均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