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方城县存春手机销售店
发布时间:2024-09-09
方城县存春手机销售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1322MA9F805P7G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92411322MA9F805P7G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营业执照
许可证书名称
营业执照
许可类别
登记
许可编号
-
许可决定日期
2024-09-09
有效期自
2024-09-09
有效期至
2099-12-31
许可内容
一般项目:通讯设备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通信设备销售;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机关
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322MB1E76595Q
数据来源单位
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322MB1E76595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