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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2019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发布时间:2019-05-10

方城县2019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2019年度,全县审计工作重点突出五个方面:一是着力促进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落地见效;二是着力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三是着力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四是着力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五是着力促进民生改善,抓好扶贫政策资金落实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审计。计划安排审计项目62个。其中:省审计厅下达审计项目16个,市审计局下达审计项目23个,县本级安排审计项目22个,农村经济审计中心审计项目1个。

一、省审计厅下达审计项目(16个)

(一)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审计(含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结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进行)。

(二)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推进情况审计(含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跟踪审计,结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县审计局财金股负责,有关业务股室依据分工,按照上级统一制定的审计方案组织实施。审计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民政局、县房产管理中心、县商务局、县招商局、县烟棉办等11个单位。

(三)就业政策落实和补助资金绩效审计(含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进行)。县审计局财金股牵头,企业社保股依据分工,按照上级统一制定的审计方案组织实施。审计县财政局、人社局等相关单位。

(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含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结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进行)。县审计局企业社保股牵头,有关业务股室依据分工,按照上级统一制定的审计方案组织实施。审计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民政局、县房产管理中心、县商务局、县招商局、县烟棉办等11个单位。

(五)“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推进情况审计调查(含“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县审计局企业社保股负责,按照上级统一制定的审计方案组织实施。

(六)扶贫和“一卡通”惠农补贴资金审计(含精准脱贫政策跟踪审计),县审计局经审中心负责,审计淅川县人民政府。

(七)国有投融资公司运营情况审计调查7个,县审计局财金股、行政事业股、企业社保股、基建股负责组织实施。审计县弘裕产业发展投融资有限公司、县新裕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县裕财投资有限公司、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县兴裕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县山河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县绿洲林业投资有限公司。

(八)“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推动落实情况审计,县审计局企业社保股负责,按照上级统一制定的审计方案组织实施。

(九)科技创新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县审计局行审股负责,按照上级统一制定的审计方案组织实施。

(十)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应用绩效及网络信息安全情况审计,县审计局财金股牵头,有关业务股室依据分工,按照上级统一制定的审计方案组织实施。审计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民政局、县房产管理中心、县商务局、县招商局、县烟棉办等11个单位。

二、市审计局下达审计项目(23个)

根据市审计局统一安排,下列项目由县审计局负责审计。

(一)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民政局、县房产管理中心、县商务局、县招商局、县烟棉办等11个单位。

(二)经济责任审计12个:经县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确认,对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房产管理中心、县招商局、县烟棉办等5个单位领导进行离任审计;对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民政局、县商务局等6个单位领导进行任中审计;对杨集镇政府单位领导进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三、县本级安排审计项目(22个)

2019年,县本级共安排审计事项22个,统一由县审计局负责审计。

(一)财政决算:审计凤瑞街道办事处、古庄店镇政府、杨楼镇政府等 3个乡镇。

(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县第一高级中学,小史店镇、独树镇、古庄店镇、二郎庙镇等四所卫生院,小史店镇、独树镇、古庄店镇、二郎庙镇等四所中心学校9个单位。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4个。其中:

1.竣工决算3个:审计县便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县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暨指定监视居住中心建设项目、各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2.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1个:跟踪审计县实验高中新建工程建设项目。

(四)专项审计调查6个。其中:

1.“三河一廊”征迁资金审计:审计县财政局、县住建局等相关单位。

2.金融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审计县扶贫办等相关单位。

3.安全饮水工程专项审计:审计县水利局等相关单位。

4.光伏扶贫项目专项审计:审计县扶贫办等相关单位。

5.县乡道路建设专项审计:审计县交通局等相关单位。

6.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项目建设运行及收益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县财政局、县环保局等相关单位。

四、扶贫政策资金落实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审计

统一由农村经济审计中心负责审计。审计相关乡镇74个贫困村扶贫政策资金落实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

五、临时交办的审计任务

对上级审计机关及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和社会提请的审计事项可随时审计。

上述审计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延伸审计。对同一个部门涉及多项审计任务的,原则上实行1+N审计模式,避免交叉重复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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