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19-12-13
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李长山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李长山证号为 :方国用(2007)第082号、地号为:01-72-57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长山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