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0-04-14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河南大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
序号 | 权利人 |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
1 | 王惠媛、周金河 | 1609007419 |
2 | 李新义、杨玉强 | NY1209000982 |
3 | 张明立、白春焕 | 1309006532 |
4 | 王远航 | NY1209001407 |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现声明该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自本声明刊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未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异议的,当事人将申请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
声明人:河南大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