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盘活2019年前扶贫结余资金统筹安排 扶贫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30
方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盘活2019年前扶贫结余资金统筹安排
扶贫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
通过对我县2019年度扶贫项目竣工验收和审计决算,全县共结余扶贫资金1165.76万元。为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农村的基础设施条件,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南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南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扶贫办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做好财政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宛扶贫办[2020]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将2019年度扶贫项目结余资金1165.76万元,统筹安排用于 乡镇基础设施项目17个,并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高质量建成。要按照中央及省、市在新冠疫情期间有关扶贫项目建设和扶贫资金管理的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工程类项目实施的季节性、实效性,担当作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积极应对新冠疫情产生的影响,做到责任明确,组织有力,严格管理。在项目质量上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要优化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管理流程。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按照《方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加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拨付进度的通知》(方脱贫[2020]4号)等文件要求,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在8月底前全面项目建成并完成验收,10月底完成项目资金报账。
三、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工作。要全面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结果及绩效要一律公告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要突出绩效导向,继续按照《河南省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豫财农[2018]13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对扶贫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目标管理,增强扶贫项目绩效目标与有效防控疫情、促进贫困群众增收、有效防止返贫的关联度。
四、要强化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县、乡两级相关部门要持续加大对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效益。
附件:方城县2019年前节余盘活资金项目批复表
方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8日
附件:方城县2019年前节余盘活资金项目审核一览表(3)(1)(1).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