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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批复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部门决算汇总(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30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批复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部门决算汇总(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索引号: 日期:2016-04-25 发布机构: 来源: 作者: 点击:141 次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批复

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部门决算汇总(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部门决算汇总(部门):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  次会议已经批准2015年度省级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部门2015年度决算。

一、核定你部门2015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424.86万元,本年收入395,767.93万元,本年支出389,892.3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4,640.9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659.44万元。

二、核定你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2,358.09万元,本年收入316,051.45万元,本年支出315,122.0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287.5万元。

三、核定你部门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0,840.42万元,本年支出20,840.4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省级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核拨你部门事业收入2,897.85万元。

五、你部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按现行制度管理,以竣工决算批复数据为准;年度基本建设资金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资金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依据。

六、你部门应自省财政厅批复决算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据本批复文件向所属各单位批复决算。

七、你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和《河南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86号)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决算公开责任和义务,积极做好本部门决算公开相关工作,并及时将决算公开情况反馈我厅。

八、其它要求[各部门预算管理处向归口服务的省级部门提出的其他相关改进工作的要求,相关内容由各部门预算管理处把握]。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2.入决算批复表

 3.支出决算批复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2015年8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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