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至2020年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基本情况
发布时间:2020-12-30
2019年至2020年
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基本情况
2019年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提高2019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方政办〔2019〕7号)提标文件,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2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不低于275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88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不低于170元;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按2018年标准执行,每人每年70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4500元提高到5052元。止2019年底,全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301户3736人,全年发放低保金1280.7万元;农村低保对象 40774户60814人,全年发放低保金12188.8万元;特困供养对象11242人,全年发放供养金5968.2万元。
2020年出台了《方城县民政局 方城县财政局关于提高2020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方民〔2020〕5号),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不低于30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456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200元,其中A档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335元,B档月人均补助200元,C档月人均补助170元;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6000元,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7000元。止2020年底,全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491人,发放低保金910.77万元;农村低保对象61918人,发放低保金15438.9万元;特困人员供养对象10873人,发放供养金6699.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