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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通报(2008)44期

发布时间:201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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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第二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进展
情 况 通 报
 
      全县第二次经济普查开展以来,各乡镇认真组织、积极协调、扎实工作,确保了前期各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2008年10月23日,全县经济普查开始进入单位清查阶段,要求各乡镇11月10日前完成工作任务。为保证本阶段工作扎实推进,10月30日至11月10日,县经济普查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全县16个乡镇经济普查单位清查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各乡镇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扎实开展了入户调查、数据采集、汇总审核等工作,清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工作进展情况看,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按照要求,各乡镇要在11月10日前完成工作任务,但止目前,除小史店、杨楼、拐河三乡镇完成了入户清查工作外,其他乡镇均有不同程度遗留,个别乡镇完成量不足50%。数据录入工作除二郎庙、袁店外,其他乡镇均未开始。
      二是办公条件落实不到位。部分乡镇没有按“四落实”要求配备计算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个别乡镇尚未按要求开通网络。
      三是清查数据不准确。部分乡镇对清查数据把关不严,清查数据与底册数据相差悬殊,严重影响单位清查质量。
      上述问题的存在将延误我县单位清查结果的上报时间,影响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整体工作进度。为确保全县单位清查工作任务按上级要求圆满完成,县政府要求,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针对各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迅速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质量,加快工作进度,务于2008年11月16日前按要求将本乡镇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及个体经营户录入上报完毕。对不能按时上报的乡镇,县政府除进行通报批评外,将追究乡镇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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