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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秸秆禁烧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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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秸秆禁烧工作情况的通报

 

日前,县秸秆禁烧工作综合督查组对各乡镇特别是重点乡镇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进入秋收以来,多数乡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个别乡镇主要领导重视不够,监控不力,工作组织不到位,导致焚烧秸秆现象发生。从督查情况看,行动好的乡镇是广阳、柳河,宣传车不间断进行巡回宣传,没有发生焚烧秸秆现象。行动较好的乡镇是拐河、四里店,主要领导和包村干部能够坚守岗位,基本没有焚烧秸秆现象。行动较差的是独树、赵河、杨集、古庄店、清河五个乡镇,起火点较多,起火后组织不力,导致火势蔓延。

从督查情况看,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乡镇对秸秆禁烧工作认识程度不高,重视程度不够,存在侥幸心理和畏难情绪;二是有的县直单位和乡镇干部包村责任制落实不好,如县直单位中气象局、农发行至今未到位;三是明火扑救不及时,导致火势蔓延。

县政府要求,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秸秆禁烧紧急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防死守、落实责任、确保禁烧成效。

一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要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来抓,主要领导亲自抓。要把禁烧责任层层分解到村组和农户,落实到田间地头。要加大秸秆清运力度,消除焚烧隐患。要以村为单位成立灭火小分队,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二是要加强宣传,舆论造势。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营造禁烧工作氛围,切实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是要加强监督,跟踪问效。各督查组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细致地进行不间断巡回督查;各分包乡镇的县直单位禁烧工作队,也要坚守岗位。督查组和分包乡镇的县直单位工作队节假日不休息,继续帮助乡镇开展工作。

四是要加强问责,追究责任。要按照市政府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规定,对禁烧工作不力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处理,同时落实经济处罚措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行政责任。

 

报:县四大家领导

发:县政府办正副主任,各乡镇主要领导,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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