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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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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政〔200716

 

        方 城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表彰2006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

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06年度,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在污染防治、生态示范区创建、“整治环境违法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等工作中成绩突出,一批热点、难点、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得到解决。使我县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省级生态示范区顺利通过验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在环保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二郎庙乡人民政府等13个单位和陈春晓等26名同志予以表彰。

希望获表彰的单位与个人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为我县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号召全县向先进典型学习,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为打造“生态方城、活力方城、和谐方城”做出各自的贡献。

 

附:方城县2006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

 

附:

方城县2006年度环境保护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13

二郎庙乡人民政府   城关镇人民政府  博望镇人民政府

广阳镇人民政府     小史店镇人民政府

县政府办   发改委  水利局  环保局  工商局  监察局

中南金刚石工业有限公司     方城县翔宇化纤有限公司

二、先进个人(26人)

陈春晓  张佰石  赵洪江  李正华  殷万民   赵保银

刘会合  魏森林  郭铁功  李海潮  杨延山   刘善耀

    徐瑞虹  陈兆显      张保德   张东晓

    赵朝永  李兴山  郑延炳       李学泉

  罡 岳伟成 

 

 主题词环保    表彰     决定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主办:县环保局

  抄送:市政府,市环保局,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2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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