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0-07-22
方政〔2007〕16号
方 城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表彰2006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
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06年度,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在污染防治、生态示范区创建、“整治环境违法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等工作中成绩突出,一批热点、难点、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得到解决。使我县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省级生态示范区顺利通过验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在环保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二郎庙乡人民政府等13个单位和陈春晓等26名同志予以表彰。
希望获表彰的单位与个人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为我县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号召全县向先进典型学习,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为打造“生态方城、活力方城、和谐方城”做出各自的贡献。
附:方城县2006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
附:
方城县2006年度环境保护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13个)
二郎庙乡人民政府 城关镇人民政府 博望镇人民政府
广阳镇人民政府 小史店镇人民政府
县政府办 发改委 水利局 环保局 工商局 监察局
中南金刚石工业有限公司 方城县翔宇化纤有限公司
二、先进个人(26人)
陈春晓 张佰石 赵洪江 李正华 殷万民 赵保银
刘会合 魏森林 郭铁功 李海潮 杨延山 刘善耀
王 冰 徐瑞虹 陈兆显 张 垠 张保德 张东晓
毛 丁 赵朝永 李兴山 郑延炳 杨 秋 李学泉
吴 罡 岳伟成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主办:县环保局
抄送:市政府,市环保局,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