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家庭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7-22
方政办〔2007〕43号
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家庭基本情况抽样调查
工作的通知
城关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县城镇居民生活状况及变化情况,更好地满足各级党委、政府科学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需要,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7]68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8月份开始在全县开展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的目的
调查的目的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摸清目前我县城镇居民住户的人口、就业、收入等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确定经常性调查的记帐户。二是根据调查资料评估现行城镇居民住户调查样本的代表性,观测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情况。三是系统地收集城镇居民住户的收入、消费、教育、社会保障等与小康社会建设密切相关的信息,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为新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资料。
二、调查的范围及对象
根据国家、省、市统计局规定,此次调查的对象是我县城关镇区内的居民住户。
三、调查的内容及时间
此次调查的内容为城关镇区内的居民住户家庭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家庭成员的年龄、文化程度、就业情况等;居民家庭的收入、支出情况;家庭住房情况;家庭成员享受社会保障情况等。调查报告期为2007年上半年,入户访问时间为2007年8月。
四、调查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调查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方城县城镇居民家庭基本情况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具体工作由统计局和城关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县统计局要组织精干人员开展调查,按照要求搞好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评估、上报、开发应用等项工作。城关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村、街、社区力量配合调查部门搞好调查户的抽选工作,并抽调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协助入户访问、登记调查问卷。各基层派出所及村、街、社区应无偿提供调查所需的相关资料。被抽中的调查户应积极配合,按要求认真填写调查问卷。被调查职工所在单位应大力支持,为职工提供时间等方面的方便。县发改、财政、人劳、民政、国土、广电、工会等部门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及时协调解决好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调查任务按时圆满完成。
附:方城县城镇居民家庭基本情况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七年八月二日
方城县城镇居民家庭基本情况抽样调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培彦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曹广智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彭自强 县统计局局长
周 泳 城关镇镇长
成 员:褚松涛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文久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冯长合 县发改委副主任
马庆祥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天良 县民政局工会主席
张学军 县广电局副局长
武 燕 县总工会副主席
尚书强 城关镇正科级干部
刘锻岩 县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统计局,刘锻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题词:经济管理 统计 通知
主办:县统计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