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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方城县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7-22

方政〔200759

方 城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方城县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

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方城县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方城县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集中整治百日

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南阳市政府的要求,县政府决定从2007923日至1231日在全县开展为期100天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委书记徐光春、省长李成玉等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焦作“9.17”特大交通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市政府领导的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生成的损失,为迎接“十一”黄金周和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百日行动,消除一批交通安全隐患,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治理一批公路危险路段,完善一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教育一批交通参与者,力争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三下降”、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零发生”、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邓俊峰任组长,张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纠风办、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公路局、城建局、教育局、工商局、农机局、旅游局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公安局副局长王太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百日行动组织协调工作。

四、整治内容

此次行动的内容包括:“平安畅通县区”建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整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客车源头化管理、农用车违法载人治理等。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23日至930日)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围绕预防交通事故,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形成浓厚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101日至1220日)

同时组织,交警开展路面行车秩序整治、农用车综合治理、客运企业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道路危险点段和新建改建道路隐患点段排查治理“四个战役”。

路面行车秩序整治战役;在全县省道和景区道路,集中整治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低速货车长时占压超车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农用车综合治理战役:针对农用车交通违法突出的特点,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对农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此类交通事故高发势头。

客运企业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战役:严把运输经营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加强对汽车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督;对客运企业安全情况进行清查整改,从根本上消除客运车辆事故隐患;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安全行车日志制度;监督客运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者担保承运人责任强制保险;引导运输企业按规定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和GPS等装备。

道路危险点段和新建改建道路隐患点段排查治理战役:按照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联合整治公路危险路段和新修道路安全隐患点段工作方案》和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要求,认真排查道路危险点段和新建改建道路隐患点段,科学规划,及时组织施工,消除事故隐患。

(三)检查验收、总结评比阶段(1221日-1231日)

百日行动结束后,县政府将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开展百日行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成效明显、事故起数大幅下降、未发生特大交通事故的予以表彰;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职责分工

由公安、交通、公路、城建、教育、安全生产监管、农机、卫生、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职责分工如下:

(一)公安部门

1、针对省、县道和景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和事故特点,科学调整白天和夜间不同时段的勤务安排,明确上路定点执勤和巡逻时间,按照“点上测、线上巡、卡上查”的工作要求,进行统一布局、分层设防,突出重点、区域联运,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和处罚力度。同时,积极推行“交警管线,派出所管片”的交通管理工作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延伸到县乡农村道路。

2、交警大队应在许南路设立固定和流动测速组。要根据超速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合理组织安排设立测速勤务,充分利用测速设备,查处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3、依托黄土洼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许南路方城收费站,加强对客车、校车、旅游包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发现和查处客车超员、疲劳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加强勤务衔接和工作配合,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加强与气象、交通路政和养护、急救中心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联运的工作机制。

5、健全和完善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管制工作预案和部门联运机制,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公路交通管理工作。

6、强化客车源头管理,对严重违法客运车辆、客车驾驶人及其所在客运公司实行黑名单制度,依法进行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通报交通、运输等部门,督促开展整改工作。

7、对超员20%以上客运车辆的违法驾驶人、违法时间和地点、车号、所属单位、核载人数、超员人数等情况,及时统计汇总,会同安监、交通等部门对违法车辆及所属企业进行整改,依法进行处理。

(二)交通、公路部门

1、加大资金投入,搞好公路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整治。对省、市、县督办的公路危险路段,要近期完成整治任务。

2、完善公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对省道交通标志设置率达到90%以上,标线设置率达到80%以上,在危险路口设置减速带。

3、加强客、货运场(站)和运输企业营运车辆监督管理,对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定期检验,检验率达到100%,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和安全设施完善。

4、加强客运市场监管,加大对客运市场实行挂靠、个体承包、转包等经营形式的清理整顿力度,进一步落实客运市场安全运营责任制度;对客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安全投入和教育培训、车辆及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是,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交通运输单位必须停业整顿,限期达标,逾期不能达标的要予以取缔。

5、严格客运线路审批工作,调整停运开行夜间(晚22时至凌晨6时)途经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的客运班线。

6、按照车辆台数、线路里程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比例,对客运企业安全状况进行排名,并向社会公布。对超员20%以上的客运车辆、驾驶人及客运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会同公安等部门督促整改,并依法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责任人和车主的责任。

(三)农机部门

1、切实加强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管理,严把驾驶员考试考核、拖拉机牌证发放和机械检验关,严禁给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牌证,严禁给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核发驾驶证。

2、加强拖拉机安全生产管理。在农忙季节和农机作业高峰期,深入乡村道路、田间场院等作业场所组织开展农机执法大检查,查处拖拉机载人等违法行为。

(四)安监部门

1、组织协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并督促有关部门、企业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2、督促交通、城建设等职能部门对公安部门排查出的隐患点段和危险路段制定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

3、监督交通运输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五)建设部门

1、加强对城区道路及依附于城区道路的附属设施的管理,加大对城区道路设施的检查力度。对排查出的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危险点段,督促市政设施管理机构或有关产权单位及时设置明显标志并修复。

2、加大对城乡接合部城区道路和市政配套设施的投入,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完好。严格城区道路施工现场管理,创造良好的行车环境。

3、清理整顿城区客运市场,维护城区公共交通秩序。

4、搞好城区集贸市场的规划工作,科学论证,合理布局,防止出现马路市场。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加强公路沿线集贸市场的管理,防止占道经营阻塞交通。

2、对公安机关认定不具备安全行车条件的客运单位和个体客运车辆,不得发放营业执照,并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停业整顿工作。

3、加强对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和报废车辆的管理,禁止报废车辆和其他不符合安全行车条件的车辆流向社会。

(七)教育部门

1、督促中小学校完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严禁中小学生在道路上和道路两侧的空闲场地从事体育活动。

2、会同公安部门认真查找学校内部及周边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加以整改。

3、规范校车管理。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承租车辆的监管,建立校车和中小学、幼儿园承租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制度。

(八)卫生部门

1、会同公安部门建立就近抢救交通事故伤员的“绿色通道”,提高交通事故急救系统反应能力,加快抢救伤员的速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死亡。

2、普及交通事故急救知识,培训急救人员,提高急救能力。

(九)旅游部门

1、做好“十一”黄金周及节假日辖区旅游景区游客预测、预报工作,相关信息及时通报公安、交通部门。

2、做好景区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排查景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政府及相关部门整改。

3、加强旅游包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旅游车辆司乘人员安全及景区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七、有关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迅速行动起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方案,细化措施,搞好协调,把百日行动摆上重要位置。同时,围绕整治内容,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形成浓厚舆论氛围,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县政府将对各单位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成效明显、事故起数大幅下降、未发生特大交通事故的予以表彰;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主题词公安   交通事故   整治   方案   通知

  主办:县公安局交警队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925日印发

 (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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