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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方城县2009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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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政〔200960

 

 

方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方城县2009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方城县2009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月十二日

 

方城县2009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2009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09]56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2009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2009]6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方城县2009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一)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今年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率要达到85%以上;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参保率达80%以上。巩固新农合发展成果,参合率继续保持90%以上。(责任单位: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财政局)

(二)妥善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障问题。开展对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的调研,研究制定我县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办法,研究中央及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当地医疗保险办法。通过企业破产财产偿付、土地出让所得、争取中央财政资金、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和医疗保险基金结余调剂等多渠道筹资,2009年年底前将未参保的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时,统筹解决包括关闭破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等在内的其他各类城镇人员医疗保障问题,对确有困难,不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由县政府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到2010年年底前,基本解决所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参保问题。(责任单位: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经贸委、总工会)

(三)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全面落实各级财政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人均80元补助。三年内逐步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今年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要分别达到70%50%以上,三年内分别提高到75%60%。积极开展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探索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依托基层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低水平起步,逐步将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责任单位: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财政局)

(四)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基金管理,建立风险调剂金制度,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抗风险能力。推广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制度,实现医保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药提供方的谈判机制和付费方式改革,合理确定药品、医疗服务和医用材料支付标准,控制成本费用。研究城镇职工、农民工等参保人员医保关系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办法。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并逐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资源。探索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积极探索城镇居民生育保障制度,将居民住院分娩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责任单位: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民政局)

(五)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继续资助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助城市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和城市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年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以及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家庭人员,在新农合和城镇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难以自付部分再给予救助或补助。积极推进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同步结算工作。(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卫生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推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六)医疗机构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鼓励优先使用。(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七)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责任单位:县发改委、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八)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国家基本建设和国债资金,抓紧编制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经过三年的努力,使至少1所县级医院(中医院)和1-3所乡镇卫生院达到标准化水平,每个行政村都有村卫生室,城市社区都有比较完善的卫生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卫生局、财政局)

(九)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加快实施全科医生培养规划和农村卫生人才培养“51111”工程,采取学历教育、在职培训、到城市大医院进修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全科医生培养培训工作,尽快实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优惠政策,落实各项待遇,稳定基层卫生队伍。(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卫生局、财政局、教育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十)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继续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和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国家、省、市安排,启动实施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专项建设规划,逐步改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卫生局、财政局、计生委)

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十一)抓好涉及面广、影响全民健康水平的公共卫生项目的实施。启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卫生系统电子信息化建设,今年底城镇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60%以上,5%的农村居民先行试点。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由基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推行电子信息管理。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公共卫生项目。启动实施6类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完成省下达的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农村适龄妇女进行宫颈检查(35-39岁)、农村育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等项任务。(责任单位:县卫生局、财政局)

(十二)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将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纳入各级政府预算全额安排。落实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009年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的政策。(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五、探索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改革

(十三)严格核定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从本方案实施之日起,冻结全县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现有人员编制。有关部门要开展调研,摸清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实有人员、经费管理形式、债权债务等情况。严格核定人员编制,对新增人员实行公开招聘。(责任单位:县编办、卫生局、财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十四)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在核定人员编制基础上,落实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管理办法,落实对乡村医生承办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政策。(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十五)借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经验,积极研究和探索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绩效考核、人事管理、收益分配等管理办法,开展财政补助测算,为实施公立医院改革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编办、发改委、财政局、人事劳动务社会保障局)

2009年,是我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起步之年。各乡镇要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进2009年各项改革目标的实现。县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加强指导,形成推进改革的合力。新闻宣传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主题词卫生  医药  体制  改革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1012印发

(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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