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
引 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南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现公布由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的方城县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报告可在方城县人民政府网站www.fangche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方城县凤瑞路266号,联系电话:0377-67222279。
一 概 述
2014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深化政务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进网上公共服务,对推进依法行政、改进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做出了积极贡献。
我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此项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推进依法行政、接受公众监督、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来抓。认真落实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精神,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完善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保密审核、信息公开发布协调、信息公开澄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和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每月5日前按时报送上个月政府信息公开月报表,每年3月前规范编制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及时向市电子政务办报送,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县政府办公室设立了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网站的规划、内容保障协调等工作,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和监控。县宣传网络管理中心,专门负责政府门户网站的日常运行维护和技术服务工作。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也都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起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健康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方城县人民政府2014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包括政府机构职能信息、县政府和县政府办规范性文件、重点项目和实事工程进展情况、政务动态、应急管理等信息。大部分乡镇(街道)和县直各有关单位都能够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按照上级要求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设置、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行政许可等信息。在公开形式上,我县以政府网站为公开信息主平台。对需要广大群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和重大决策事项及时在县内报刊、电视台、信息公告栏等载体进行发布。国土、房管、民政、人社等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设立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设施,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服务。各乡镇(街道)都设立有便民服务中心,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开展便民服务。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申请公开方面,方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有完善的依申请公开系统,公示有依申请公开邮箱、咨询电话和来访详细地址,确保依申请公开渠道多样,畅通有效。2014年,全县共收到依申请公开5件,全部按时办结,申请公开处理文书已存档。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现象,未发生不公开的信息以有偿或变相有偿服务形式提供给其他机构的现象。
四 咨询情况
方城县人民政府2014年度共接受各类咨询327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153次,咨询电话接听87次,当面咨询接待172次,网上咨询68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2437人次。
五 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4年度我县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方式比较单一,需要进一步丰富内容,拓宽渠道;二是网站内容保障仍不够及时,需要进一步增强实效性;三是乡镇、部门网站管理人员素质不平衡,需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各乡镇、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文件精神,按时发布信息,做到常换常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和指导,规范公开程序,做到保质保量。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对县政府及部门的信息,按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特别是加大政策性文件、重点热点信息、重大行政决策、重大突发性事件公开的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丰富、充实和完善。
(四)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社会单位及时了解政府信息。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予以公开,针对难点和热点的政府信息进行政策上的解读,实现网上与群众的互动答疑,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成为政府与群众间的一座桥梁。
七 说明与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1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5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8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9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7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6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5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5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5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5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5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5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24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4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9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3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72 |
单位负责人:宋付山 审核人:李鹏飞 填报人:李鹏飞
联系电话:18736669949 填报日期: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