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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9

征启公告﹝202231

实施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我县政府研究,发布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启动征收土地位于袁店回族乡朱元村、袁店村、沈庄村、尚台村、柳河镇小包庄村、文庄村、孟庄村、柳河村、边庄村、白果树村、清河镇李家岗村、房庄村

征收土地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南阳市方城县汉山水库工程,规划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十五条规定,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基础设施需要用地。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由本政府委托袁店回族乡人民政府、柳河镇人民政府、清河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附着物登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袁店回族乡人民政府、柳河镇人民政府、清河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其他事项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一律不予补偿。

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2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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