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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2022年18号

发布时间:2023-01-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及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要求,方城县审计局自2022年4月1日至7月17日,对方城县财政局2021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方城县财政局是县政府主管财政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县财政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等工作,内设23个行政机构,6个科级事业单位,9个股级事业单位,18个乡镇财政所。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决算报表反映: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2809万元,占预算数108200万元的104%,比上年完成数102566万元增长10%。

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92390万元,同口径相比增长10.1%。

2.公共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按财政收支全口径计算,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591164万元,支出总量537673万元,年终结转结余53491万元(其中:项目资金结转52731万元,结余76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及平衡情况

决算报表反映:2021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306339万元,支出总量301207万元,年终结余5132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年初方城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00万元,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规模较小,编制决算时已合并到一般公共预算,未单独编列国有资本经营决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决算报表反映:2021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278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1907万元,年度收支结余10876万元,滚存结余8642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局所提供的2021年度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当年财政收支状况。从财政收入情况看,面对疫情反复和减税降费等叠加因素影响,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预算收入稳步增长。2021年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2809万元,比上年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78705万元,占比70%,增长16%。从支出情况看,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92390万元,同比增长10.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用于教育、卫生、社保、农林水等民生事务支出3700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2%,较好地满足了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从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看,2021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行为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法规的规定。但从今年决算草案审计情况看,财政质量和运行管理方面还存在有以下主要矛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县财政对上级财政依赖度较高,自我平衡能力较弱,2021年上级补助收入396127万元,占本年总支出492390万元的80%。二是预算指标下达和执行方面存在安排不规范,预算执行率较低等问题。三是在预算执行中存在非税收入未及时入库及财政资金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等问题。另外从上次审计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来看,部分问题进行了整改,但是还存在公务卡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这些问题,有待于今后加以纠正和改进。

审计查出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

1.预算编制不规范。县财政2021年在编制年初预算时,未将提前下达的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1万元,编入县本级2021年初预算(2021年已纳入预算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2.预算安排不精准。其中:

(1)向部分单位追加预算支出幅度过大。县财政2021年度向67个单位追加支出预算占年初预算的比例达到50%以上。

(2)超规定时限追加预算占比较高。财政预算指标账显示,2021年度追加县本级预算单位经费188984万元,其中在9月30日以后办理的追加预算金额合计91796万元,占追加预算的48.6%。

(二)预算执行及管理方面

1.预算资金分配下达不够及时。其中:

(1)财政本级预算分配下达不及时。从2021年县财政预算指标账反映本级年初预算与资金下达日期对比分析看,部分本级资金下达不及时,7至12月期间下达较晚资金涉及36124.48万元。

(2)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根据2021年县财政预算指标账反映, 2020年上级提前下达指标48笔131281万元,县财政未能按规定在收到指标后30日内分解下达(不含年末上级下达指标)。

2.预算执行率偏低。经抽查5个项目执行率低于30%,涉及资金501.2万元,其中4个项目预算未执行,涉及预算资金328.92万元。

3.预算绩效监督管理力度不够。一是抽查的2021年度55家部门单位的136个项目,未在预算申报时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涉及预算资金64585万元。二是县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填写不规范。经抽查,17个单位的23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填写不规范。

(三)财政总预算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1.非税收入未及时入库9670.19万元。其中:

(1)财政总预算反映,止2021年底,县直各单位通过非税收入管理局上缴财政总预算的收入中,尚有9590.34万元挂预算“其他应付款”户,未入库作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

(2)财政专户反映,止2021年底,银行存款利息收入79.85万元,未入库作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

上述两项止2022年7月已入库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财政资金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财政总预算会计“借出款项”户反映, 2021年底余额为315462.55万元,其中:借出款项超出3年及3年以上未进行清理收回的13361.23万元,长期结转挂帐。

(四)执行制度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

1.银行账户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应合并未合并财政专户。二是未撤销应撤销的银行专户。

2.库款保障水平不稳定,库款清理不及时。

3.公务卡制度执行不到位。

4.创新发展贷款贴息资金方面存在问题。

    南阳鑫源粮油有限公司2021年10月9日申请“高油酸花生油冷榨工艺技术研究”项目企业创新发展贴息资金,2021年10月8日河南冉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豫冉星审字[2021]第R0199号)反映,南阳鑫源粮油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年末资产总计8198.28万元,负债总计3459.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2.19%。经核实,南阳鑫源粮油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资产实为10011.27万元,负债实为10196.0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1.84%,资产负债率高于70%,不符合申请条件。2022年4月该企业通过科技局申请拨付到位贴息资金20万元。

(五)延伸审计民生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违规领取联合诊所人员补助及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4.36万元。拐河镇各庄村朱学荣、券桥镇沈营村李德林二人死亡后未及时向卫健委所属的联合诊所人员补助发放经办机构办理停发手续,2021年度继续领取联合诊所人员补助4.03万元。杨楼屈湾村9组屈英选死亡后未及时向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发放经办机构办理停发手续,2021年度继续领取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0.33万元。

2.不符合规定人员领取临时救助0.66万元。其中:

(1)拐河镇白湾村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张玉峰配偶李焕2021年12月申请并领取临时救助资金0.24万元,经核实张玉峰名下登记有红旗小型轿车一辆,并于2016年登记有商业门店4间,分别位于方城县城关镇七峰大道西侧、龙珠路北侧43#楼0单元1层112、113、114、115,建筑面积均为31.09平方米,李焕为共有人。

(2)独树镇吴井村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吕尿配偶孙玉芝申请并领取临时救助资金0.3万元,经核实吕尿名下登记有北京现代小型轿车一辆,并于2017年登记有位于方城县城关镇高速路引线西侧.康达路南侧东方新城13号楼1单元1703室商品房一套,建筑面积为121.22平方米,孙玉芝为共有人。

(3)古庄店镇马坪村原村支委委员兼监委会主任马东升配偶苏海霞申请并领取临时救助资金0.12万元,经核实马东升名下登记有启辰牌小型轿车一辆,并于2015年登记有位于方城县城关镇高速引线中段西侧方圆.江淮人家7号楼3单元502室商品房一套,建筑面积为126.69平方米,苏海霞为共有人。

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7月份追回。

3.违规领取高龄津贴1.38万元。2021年53人高龄老人死亡后未及时办理停发手续领取高龄津贴1.3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6月份追回。

4.违规领取燃油补助资金12.13万元。县财政供养人员杨书军、臧建昌等8人名下各有运营汽车一辆,2021年领取交通运输行业燃油补助资金12.13万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方城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方城县财政局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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