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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民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03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严格履行政府赋予的行政职能,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进一步规范民政执法行为,大力开展民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民政队伍法制水平,扩大民政影响力,更好地发挥了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抓牢主责主业,积极履行主体责任一是强化法治思维。民政工作涉及门类多,线长面广,但能够自觉将加强法律学习作为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坚持把学习党的政策理论与学习民政业务知识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把向实践学习与向群众学习紧密结合起来,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委、政府部署上来,努力提高自己的依法行政能力。二是统筹谋划部署。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人责任,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将法治工作与民政保障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做到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民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三是严守纪律底线。认真落实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严格财务审批程序,自觉遵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不存在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用公款保险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服用的行为,公务用车、办公用品等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执行。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科学民主决策。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对关系群众利益和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严格履行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必经程序,充分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开展普法宣传。按照委全面依法治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图板、开设普法课堂等多种形式深入社区和养老机构开展普法活动,切实提升干部群众学法知法的行动自觉,组织开展了干部职工年度法律考试。鼓励党员干部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养老院开展政策宣传,全面提升群众对民政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三是规范行政执法执法队伍不断壮大,全局现有执法人员13名。严格遵行“三项制度”,配备了执法记录仪,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提高了执法透明度。对重大行政执法进行合法性审查,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采取更新政务网站政策信息、发放政策明白纸、自媒体推介宣传等渠道,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公开民政政策法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便民利民的良好服务氛围。通过邀请专业律师到我局开展普法宣传、组织观看违法警示记录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多种途径,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守法用法水平。

  (三)依法履行职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认真落实风险评估。坚持把涉及民政业务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特别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等事项,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全部纳入班子“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围绕特殊困难群体利益诉求,我局研究出台《信访处置流程》,设置举报投诉电话,安排专人信访值班,对低保、特困、困境未成年等特殊困难群体的诉求专门建立台账、专人督办落实,坚决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力争有求能应、有求必应,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贴心服务,全年群众信访来访事项回复率和群众满意度均达100%。三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聘请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以及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等,确保民政服务保障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完善低保救助等救助工作流程,实现从申请、审核、审批、发放全过程监管无缝隙、无错漏。与扶贫、残联等部门建立信息联动机制,及时将因残致贫、因病返贫等贫困对象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二、存在的问题

  (一)领导班子及职工法治知识掌握广度不够,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与过去相比有较大进步,但部分干部和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习惯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度不够。

  (二)法治宣传有待加强法治宣传形式单一,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高质量的普法宣传措施和形式较少。“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需更创新举措。

  三、下步打算

  (一)坚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不断提升党组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水平。

  (二)扎实开展好普法宣传活动,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带领干部职工加强为民服务培训,逐步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三)加强法律顾问参与行政涉法事务的深度与广度,提前介入重大决策的法律会诊,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事务活动中的作用。

 

 

                                                方城县民政局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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