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局:积极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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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普及法律法规知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创造更加文明、和谐的消费环境,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3月15日上午,方城县城市管理局组织人员在凤瑞路中段政府门口东边和四馆两中心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与工商、交通、自然资源、烟草等多个部门一同将法律知识送到市民群众的身边。
在两个宣传点分别设立了宣传咨询台,摆放了宣传展板,印发有宣传彩页,工作人员在向过往群众普及宣传日常消费过程中具有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的同时,还详细介绍了城管局的工作职责和执法程序等内容,号召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容市貌。

本次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通过活动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的自觉性,增强了市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为促进依法行政、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起到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