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再次提高 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发布时间:2023-04-03
方城县再次提高
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为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持续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困难群众幸福指数,3月23日,方城县民政局、方城县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提高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方民〔2023〕4号)。
2023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630元、440元;其中财政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315元、220元。农村低保分三档:A类每人每月345元、B类每人每月220元、C类每人每月190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72元;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7000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19元。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档制定,分为三档,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分别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3、1/6和我县重残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执行。当前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每人每月1600元,全护理每人每月534元、半护理每人每月267元、全自理每人每月75元。
新的标准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