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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3-04-04

方城县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23年,是创建“河南省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县”的关键攻坚期,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要在已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主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大局,充分发挥信用协同、融合、赋能作用,有效提升信用支撑服务实体经济、市场监管和社会治理能力,努力促进经济循环更畅通、社会治理更高效、惠民便企更广泛,为建设市副中心城市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加快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各层级、各环节深度融合,着力加强法治保障、平台支撑、信用服务、示范带动能力建设,深入推进信用监管、政务诚信、信用创新、“宛信分”应用等重点工作,持续提升方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进县总体水平,以一流信用环境打造“诚信方城”。

二、重点工作

根据市年度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方城实际,全县新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十二项工作。

(一)完善法规制度体系。贯彻落实《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2年版)》《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2年版)》《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等规范性文件,协调推动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建设、安全生产等重点行业在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中增加信用条款。(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二)全面强化信用信息归集一是推动信用平台运用,在数据归集的基础上,完善信用监管、信用评价、信用+应用管理等系统,实现数据、技术、应用融合,二是强化公共信用信息归集。按照新版城市监测指标和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中对公共信用信息归集更新的有要求,全面加强公积金、水、燃气、供暖、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科技研发等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建立常态化信息更新机制,定期通报数据归集情况,实现信息归集数量、质量双提升。三提升“双公示”信息归集质量。按照《关于进一步提高“双公”数据归集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双公示”补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文书号编号,认真做好“双公示”信息日常报送,实现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三个百分之百。(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开展“信易贷”推广应用。织开展“信易贷”政策宣讲、“信易贷”平台推介宣传,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政务大厅等渠道,做好“信易贷”平台的宣传推广,提升企业对信易贷政策的知晓度引导企业积极在“信豫融”、“信易贷”平台注册主动申报“信易贷”企业白名单。各商业银行推介优质客户主动申报“信易贷”企业白名单,“应入尽入”。(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银保监组、县财政局、县金融工作局、县工商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拓展信用报告应用。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更广泛、更主动地应用信用报告。在金融借贷、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事项中,充分发挥信用中国网站、公共信用服务机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作用。(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委、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工作局等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五)建立信用监管机制。深入开展信用监管,推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在交通出行、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广泛应用,为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供重要依据。依法规范失信惩戒名单认定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各行业各领域信用修复机制。完善信用措施审查机制,指导各级各部门出台规范的制度措施。探索建立守信主体轻微违法免罚制度,梳理出台免罚清单。推动落实司法领域善意文明执行制度,适当设置一定宽限期,暂缓发布失信名单信息。(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六)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依托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特殊主体执行案件的监督,持续清零政府失信名单。推动诚信教育纳入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完善公务员诚信档案,强化对党政机关等公职人员的监督公示。加强重点领域政务失信问题专项整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政务透明度。(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法院、县委组织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七)注重合同履约监管。以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为前提,探索开展合同履约信息共享和管理。按照可识别和精简必要原则,归集共享行政合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物业服务等合同信息,推进与法院判决、仲裁等结果信息比对关联,并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以及相关主体信用档案,实现合同管理全过程可留痕可追溯。(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八)推进“宛信分”应用。持续完善公共交通、旅游康养、图书借阅、车辆停放、个人信贷等重点民生领域个人守信激励措施,进一步扩大“宛信分”应用范围,组织景区、酒店、商场、图书馆等主体积极应用“宛信分”系统,发布守信激励措施。广泛开展线上线下联动的系列推广宣传活动,打造方城特色信用应用品牌。(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九)实施信用亮点工程。支持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工作亮点、打造信用品牌。在市场监管领域探索差异化和柔性监管,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在劳动用工领域开展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按照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认定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工作;在政务服务领域探索创新“信用+审批服务”模式;在生态环境领域探索数字化“环境信用+"应用场景;在家政服务领域开展"信用+家政"应用;探索开展重点职业人群信用监管,引导律师、教师、医师等重点人群恪守职业道德,主动公开信用承诺。支持各部门在企业信用评价管理体系,“信用+执法监管”、政务诚信建设等方面探索、创新形成特色亮点。(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商务局、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体育委,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十)创新守信激励场景。推动各地加强社会治理创新,推广“党建+网格+信用治理”、“信用+社会治理”模式,广泛开展“信用+美丽乡村”“信用+示范社区”等活动,整合农村和社区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土地分配、生产服务等资源,向守信居民优先倾斜。培育“信用街道”“信用村居”“信用超市”等信用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切实增强群众对信用体系建设的获得感。(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

(十一)强化示范试点带动。以争创省级信用建设示范县为引领,规范和优化信用先进县建设工作。研究制定信用单位、信用企业评选工作方案,探索完善信用单位、信用企业进出管理机制。探索信用园区建设,推动信用体系纳入开发区发展规划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支持探索信用招商、信用融资、信用监管等与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为优化提升开发区营商环境提供良好助力。(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开发区)

(十二)开展诚信宣传教育。“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以“诚信文化建设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多渠道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将诚信知识纳入各行各业教学、培训内容,在“信用方城”等网站宣传报道,加强“信用方城”网站运维日常管理,强化“信用方城”微信公众号服务功能,举办新闻发布或在线访谈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架构、完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提出工作建议,督促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直各单位要按照《南阳市贯彻落实<高质量推进信用河南建设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年度重点工作,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三)严格监督检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直各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督办,有力有序推动主要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县信用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调整优化信用体系建设指标,并结合国家、省、市的有关工作部署,定期对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适时组织对各地各部门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县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四)畅通交流渠道。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直各单位要及时上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动态类信息、制度类信息、诚信示范典型类信息、经验及特色创新类信息及其他信息,并及时在信用方城网站发布。适时组织开展工作培训会、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等活动,促进工作任务落实和先进经验推广。

附件:方城县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台账

 

 

方城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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