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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婚姻登记中心贯彻落实《民法典》 离婚“冷静期”制度助力社会和谐

发布时间:2023-04-13

方城县婚姻登记中心贯彻落实《民法典》

离婚“冷静期”制度助力社会和谐

 

方城县地处豫西南以农业为主,人口超百万,近几年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婚姻观念、法律意识都在潜移默化发生着变化,据统计2020年共办理结婚登记4335对,离婚2489对;《民法典》生效后的2021年结婚4281对,离婚1164对;2022年离婚937对,从数据上看离婚率逐年下降,《民法典》离婚冷静期制度实施以来促进家庭婚姻和谐美满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民法典》是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制度只是适用于协议离婚,协议无果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启动诉讼程序由法院判决。对于协议离婚中的冲动型,草率型,一气之下准备离婚的夫妻,有了一个缓冲期,在这三十日内通过冷静、反思、对问题有理性的思考之后,彼此多了包容、体谅、沟通、担当,平复了心情,使婚姻又和好如初。

根据数据分析,在冷静期间有三分之二的夫妻选择维持婚姻,挽回了成千上万的婚姻家庭,保护了数以万计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减少了单亲家庭的数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青少年犯罪的比例,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冷静期”制度的实施得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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