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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教育局关于公布我市2022年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4

各县(区)教体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各有关高等学校中专部:

为深入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定期公布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2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有关材料的通知》(教职成函[2022]149号)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同时就做好2022年中职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按照招生资质公布名单开展招生。未列入名单的学校不具备 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教育招生资质,不得进行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教育招生,名单内的学校要根据公布的招生专业安排招生。学校应及时为新生注册电子学籍,学籍系统关闭后,不再进行当年学籍录入工作。

二、规范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和校外教学点(班)管理计划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及举办校外教学点(班)的学校要按照相关程序做好年度申报,审批、备案成功后方可开展联合办学、联合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十个禁止”的工作要求,对违反“十个禁止”行为或其他违规办学行为的学校,市教育局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加强中职1年制专业招生管理。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申请1年制专业,市教育局审核通过、省教育厅备案成功后方可招收1年制学生。招收学生需具有高中毕业证书或具有高中阶段教育同等学力,且入学当年9月1日已满十八周岁。违反中职招生、学籍管理规定招收1年制学生的,停止学校有关招生资格,降低学籍管理评级。

四、严禁中职招生违规收费行为。公办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免学费政策,民办职业学校要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收取学费,未经批准、备案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费。所有职业学校不得额外以“校企合作”“定向培养”“高端就业安置”等名目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五、开展中职招生专项督查。各县区教体局要加强中职招生管理,在8月底前开展一次中职招生工作专项督查。市教育局将联合纪检、审计等部门开展全市中职招生、学籍管理专项督查,对存在违规招生、学籍管理不规范、资助发放不到位、随意乱收费的学校,将追究当事人及学校责任,情节严重者,交由纪检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中职招生工作已纳入对各县区2022年度教育工作目标考评,各县区要坚持职普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教育最低录取分数线政策,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本地实际,广泛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做好线上和线下招生宣传工作。对未完成中职招生任务、职普比严重失衡的县区,市教育局将进行重点督查。

南阳市2022年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学校名单,可通过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南阳教育网、南阳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查询。

 

附件:南阳市 2022 年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名单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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