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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9-06

(一)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政策要点】

  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新招用员工数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 1000 元。

  【政策依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0〕14 号)

  【政策解读】

  该政策适用于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向企业登记注册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至申请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

  (二)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要点】

  1.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 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个人缴纳部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2.补贴期限: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用人单位社保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可延长到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 3 年 (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时年龄为准);对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 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

  【政策依据】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豫财社〔2018〕8 号);2.《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0〕14 号)。

  【政策解读】

  该政策适用于: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2.当年新招用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的中小微企业。用人单位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三)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

  【政策解读】

  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

  贷款类型:个人创业、组织创业、合伙创业、小微企业贷款。(不在国家扶持行业范围内的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不能申请)个人创业最高额度20万元、合伙创业和组织创业最高额度150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300万元,

  个人创业、组织创业、合伙创业贷款申请人贷款记录的要求为:无不良信用记录,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车贷、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反担保人范围:征信良好的在编在岗的公务员、财政全供编制人员及卫计委系统、国网新野供电公司、烟草局、移动、联通、电信、国有银行的在职在岗人员。(担保人、房产抵押二选一)

  (四)开业补贴

  【政策要点】

  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首次创业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 5000 元一次性开业补贴。

  【政策依据】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 〕8 号)

  【政策解读】

  适用于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 年以上的大中专学生 (含毕业 5 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 5 年内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对符合条件的可向工商登记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经当地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并对创业者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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