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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监管问责 工 作 方 案

发布时间:2018-11-30

方城县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监管问责

 

为坚决打赢全县脱贫攻坚战,充分发挥扶贫项目资金作用,确保我县2018年如期脱贫摘帽,经县政府研究,就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执纪问责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监管问责的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扶贫工作要求,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突出“精准、安全、绩效”主线,通过发现查处纠正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项目、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和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完善相关制度措施的意见和建议,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违纪责任,维护扶贫资金安全和规范使用,提高扶贫项目建设运营绩效,确保扶贫项目切实发挥实效,如期实现我县2018年脱贫摘帽。

二、监管问责的对象和范围

全县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监管问责的对象和范围是全县17个乡镇(街道)和县发改、财政、扶贫、农业、教育、卫计、民政、交通、水利、林业等扶贫工作相关部门及相关金融机构,时间节点是2016年以来的扶贫项目、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监管问责的内容和重点

(一)扶贫资金分配过程。重点查处资金分配过程中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镇村干部是否存在优亲厚友,违规超标准、超范围、向不符合条件的主体分配或发放扶贫资金,或向下属企事业单位、关系单位或亲属倾斜等问题;相关单位或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贪污私分扶贫资金以及利用职权为本人及亲友谋取不当利益等问题。

(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过程。重点查处相关部门、人员失职渎职、管理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利用虚假项目、虚假合同、虚假人员名单等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扶贫资金,利用关系向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输送利益违规获得扶贫资金和项目,以及私设“小金库”用于小团体利益或被个人贪污私分挪用等问题;违规将扶贫资金用于建设楼堂馆所、职工住宅或搞豪华装修的问题;超标准超范围发放人员奖金福利、公款吃喝、招待送礼、公款旅游、挥霍浪费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的问题;查处单位部门违规将扶贫资金用于其它基础建设、弥补经费支出等非扶贫领域的问题。

(三)扶贫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处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插手工程建设、干预工程招标投标并从中谋利等问题;查处通村公路、农村饮水安全、易地扶贫搬迁、土地整治等扶贫建设项目中的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行为;查处扶贫建设项目被层层转分包、雁过拔毛,有关部门及领导干部与施工单位相互串通勾结,对工程进行虚估冒算、虚假验收,导致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以及项目建设资金被违规侵占等问题。

(四)扶贫项目绩效方面。查处脱贫工作不切实际的问题,产业扶贫项目盲目跟风等形式主义问题,扶贫项目绩效不佳的问题,定点扶贫、社会帮扶资源资金投入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五)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点是关注以前年度对扶贫领域巡查督查及审计、检查问题整改情况,是否存在屡查屡犯问题;关注相关单位在脱贫攻坚中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及成效等。

对在扶贫项目资金监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检查组及时汇报,纪委监委迅速跟进,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纪律条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领导、责任人,予以执纪问责。

四、监管问责工作组织安排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全县扶贫项目资金监管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孙大明任组长,县政府党组成员胡凤洲任副组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智明、县审计局局长朱国明、县财政局局长于保才、县扶贫办主任孙德建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审计局,孙玉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监管问责工作的组织开展。

(二)具体分工。组成4个项目资金监督检查组,每组3人,明确1人为负责人,其中,财政局、审计局人员各1人,相关单位业务人员1人。县农村集体“三资”审计组要积极协助所在区域的扶贫项目监督检查工作。从县纪委监委抽调人员成立执纪问责组,专门查处扶贫项目资金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三)方法步骤。1.澄清底子。以财政局、扶贫办为主,4月底前,分单位、分乡镇(街道)弄清2016年以来的所有扶贫项目的建设情况、资金的拨付情况;2.动员安排。组织召开全县17个乡镇(街道)和县发改、财政、扶贫、农业、教育、卫计、民政、交通、水利、林业等扶贫工作相关部门,以及相关金融机构的专抓扶贫工作的领导、相关人员和全体监督检查人员参加的动员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3.各检查组明确分包乡镇(街道),开展工作,采取部门联动、对照账面与实地查看、听取汇报与入户调查相结合;4.各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需要移送处理的案件线索,要及时交执纪问责组处理。此项工作至全部扶贫项目结束为止。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扶贫办和其他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在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中发挥好监督的重要作用。要深刻认识到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扶贫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对扶贫项目资金监管问责实施全过程领导。要按照方案要求,抽调精干力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各监管检查组严格按照“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工作方案、统一标准口径和统一处理原则”要求开展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对照工作方案明确的内容组织实施,逐项分析,定期核查,压实责任,确保质量。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充分听取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意见,对查出的问题必须做到事实清楚、数据准确、证据确凿、定性合理、责任清晰。

(三)定期报告,及时反馈。建立周报告工作制度,各检查组每周四下午5点前将本周工作进展情况、好的做法、发现的问题及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如实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严守纪律,防范风险。扶贫项目资金监管问责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每位工作人员都要提高站位,严守纪律,防范风险,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工作纪律,确保廉政“零风险”,切实保持良好形象。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加强现场保密管理,对检查中获取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对外透露,不得私自接受采访。对因不执行纪律而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实际情况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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