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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桥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3-07-26

券桥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总 

为规范我镇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 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职责,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资源共享、反应灵敏的应急机制,进一步增强应对安全生产 事故风险和事故灾害应急管理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造

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制定本预案。

二、 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 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

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 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

作。

3、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

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

要求,做好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

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有

关企业、村居要将日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

 

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和发挥经过专门

培训的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三、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

预案。

四、 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所有镇直单位、各村居、

烟花爆竹经营店、辖区内企业及其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

 

1、 一次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伤亡事故;

2、 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的事故;

3、 其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巨大财产损失的事

故。

五、 分级响应程序

发生事故后,按照事故等级,及时上报上一级应急指挥 机构。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

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1、一般事故响应:由镇政府安全负责人、分管领导、 事故单位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现场应 急救援的指挥部,政府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原则上不启动本 预案,根据事故发展态势,逐级启动事故发生单位、单位主

管部门、镇政府预案及相关部门的预案。


 

 

 

 

 

 

 

2、 较大伤亡事故响应:启动本预案和相关部门预案 直接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同时立即向县政府、县安委会办公 室报告事故情况,并积极协助上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

挥部进行救援工作。

3、 重大事故响应:启动本预案及相关部门预案进行应 急救援,及时向县政府和县安委会报告事故的事态发展和救

援情况,并保护现场,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

4、 特别重大事故响应:立即报告县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救援指挥部,同时启动本预案及相关部门预案,进行现场救

援。

    救援行动

1、 现场指挥部总指挥负责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和救援 队伍负责人联席会议,通报事故初步情况,协助制定应急救

援实施方案,组织、指挥救援行动;

2、 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救援需要,调集救 援设备和器材,指派救援队伍深入事故区域,探明情况,抢 救伤员,运送遇难者遗体到指定位置存放。在专家指导下,

对涉及的工程设施进行维护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3、 卫生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设立现场急救站, 开展现场医疗急救,对伤员简单处置后,送指定医院治疗,

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情况和采取的救治措施;


 

 

 

4、 派出所、交通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迅速划 定警戒区,及时通知事故区域内的人员及时撤离,禁止与救

灾无关的人员进入警戒区;

5、 应急指挥部通知有关部门和行业做好运输、通信、

物资、供电等支援工作。

七、救援力量组成

事故单位应建立由专职的或者兼职人员组成救援组织。 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救援组织的,除应建立兼职的救援组织

外,还应与临近的专业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协议。

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由镇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按事故实际 情况,调度全镇范围内救援力量,必要时由镇救援指挥部请

求上级政府给予帮助。

八、 紧急处置

针对安全生产事故的特点,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应急救

援指挥部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 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在第一时间是处理事 故的主体,要充分利用所属单位及邻近社会救援力量尽快实

施抢救,遏制事故扩大;

2、 停止事故地点一切作业,迅速组织事故地点及邻近

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3、 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制定事故的

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

 

 

 

 

 

4、 立即搜救被困和失踪人员,调集相关的医疗专家、

医疗设备现场救治伤员,适时进行转移治疗;

5、 加强对事故抢救现场的物理、化学监测,采取针对

性措施,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6、 现场救援人员必须做好人身安全防护,避免抢救过

程中发生二次伤亡;

7、 应急救援结束后,各有关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在  撤离事故现场前,要认真做好现场清理,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经现场指挥部同意后,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九、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所有应急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必要的救灾装备进入事故现场 实施救援。所有应急工作地点都要检测气体成分和温度等,

保证事故抢救作业地点的安全。

十、 事故调查、处理、检测与后果评估

协同有关部门适时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按照规定开

展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现场检测、事故损失评估等工作。

事故调查结束后,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做出应急行动书 面总结报告,要收集和整理所有的应急记录、方案、文件、 报告等资料,组织专家总结和评价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应急

救援保障情况等。

十一、后期处置

1、 善后处置


镇人民政府及派出所、农林部门、民政、财政、环保等 有关部门负责协助事故单位认真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 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 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

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救援队伍应认真核对参加抢险 灾人员,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整理抢险救灾记录、图纸,

写出救灾报告;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

事故发生地、事故发生单位应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强化 安全管理,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

施。

事故单位应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 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完善 自身的应急预案;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应制定安全措施,防止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 事故应急救援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根据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报告,组织总 结分析经验教训,提出改进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报镇

政府应急办公室和上级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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