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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财政局 关于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情况的书面 调研材料

发布时间:2023-07-04

按照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情况书面调研的通知》要求,我们对财政部门行政执法装备的配备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将调研结果简要汇报如下:

一、财政部门行政执法装备种类

1、交通装备:即财政行政执法人员使用的各类交通工具,包括执法执勤用车(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

2、取证装备:即满足财政行政执法过程中取证工作需要的装备,包括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笔记本电脑或平板电脑、便携式打印机、便携式扫描仪、光盘刻录机等;

3、资料存储装备:即行政执法业务资料存储需要的设备,如档案柜、服务器、移动硬盘、保险柜等;

4、其他装备:即满足财政行政执法过程中其他工作需要的装备。

以上装备类型,第2、3类属于必备装备,第1、4类属于选配装备。

二、财政部门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情况

根据财政体制改革发展情况,2006年国家取消农业税之前,财政部门所属的农税工作人员统一配备有制式服装(含农税标志)、摩托车或自行车、票款夹、公文包或手提包等日常装备;取消农业税以来,我县财政部门基本上没有再为系统内工作人员(包括行政执法人员)配备统一装备。近几年,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财政部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和财政保障能力水平,陆续购置了部分摄像机、照相机、扫描仪等简易摄录设备。但这些设备既非为财政行政执法活动专门配备,同时也远没有达到专业化、规范化要求,装备使用效能也不理想。

三、财政部门行政执法装备配备存在的主要问题

1、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明显不足;

2、部分行政执法装备比较老化,不能满足日益专业化规范化的财政行政执法要求;

3、个别财政行政执法人员对执法装备性能了解不够,还不能熟练掌握装备使用方法。

四、意见建议

1、采取查阅台账、实地查看等方式,全面摸清财政部门行政执法装备配备的基本现状和实际需求,避免重复投资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做到“应配尽配”,量力而行,为今后扎实推进财政行政执法工作、建设现代化法治财政打下坚实基础。

3、充分发挥现有行政执法装备在日常财政行政执法活动中的作用,对执法全过程进行客观、真实、公正、准确的记录,及时固定财政监督检查证据,有效解决以往执法过程中认定难、取证难等问题。

4、建立完善财政行政执法装备政府采购、资产管理、操作使用、维护保养、报废更新等规章制度,强化财政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执法装备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强执法装备保管、保存、维护和自检自查工作,配强用好执法装备,持续提升财政行政执法精准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使执法装备在财政行政执法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方城县财政局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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